徵才機關 |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訓局中區職業訓練中心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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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稱 |
翻譯 |
職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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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額 |
3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40-臺中市 |
有效期間 |
099/08/02~099/08/18 |
資格條件 |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中區職業訓練中心接受經濟部委託辦理外籍學員進修訓練,招聘英語翻譯員2名及英語行政暨生活輔導員1名等計3名臨時人員。相關資訊如下:一、訓練班別:「電腦輔助模具設計與製作」及「通訊系統及手機維修」等2班。 二、「英語翻譯人員」:(一)大學畢,並熟悉電腦文書處理作業。(二)具口、筆譯經驗及本案訓練班別相關工作經驗者優先考量。(三)需自備筆記型電腦。三、「英語行政暨生活輔導人員」:(一)大學畢,並熟悉電腦文書處理作業。(二)具日常生活英語溝通能力及服務熱誠者,具口、筆譯經驗優先考量。(三)需自備筆記型電腦。 |
工作項目 |
一、「英語翻譯人員」:(一)聘期:約自99年9月中旬至98年11月下旬,依實際簽約日為準。(二)工作概要:擔任各訓練班課程之教材、教學及日常生活與活動口筆譯、電腦文書處理等相關工作,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三)上班時間:週一至週五8時至17時(必要時須配合加班或出差)。(肆)待遇:薪資每月新臺幣6萬元整,不滿1個月者,以當月天數平均計算,膳食自理,遠道者得申請自費住宿本中心。二、「英語行政暨生活輔導人員」:(一)聘期:約自99年9月中旬至98年11月下旬,依實際簽約日為準。(二)工作概要:擔任訓練課程以外之生活資訊彙集與生活需求處理、文件翻譯、撰寫、陪同就醫、外幣兌換、協助宿舍管理、夜間及假日偶發事件處理,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等。(三)上班時間: 1.週一至週五8時至17時(必要時須配合加班或出差)。 2.週一至週五需住宿於本中心宿舍,假日需依指示處理宿舍偶發事件。(四)待遇:薪資每月新臺幣6萬元整,不滿1個月者,以當月天數平均計算,膳食自理。 |
工作地址 |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中區職業訓練中心(臺中市40767西屯區工業區一路100號)。 |
聯絡方式 |
意者請將履歷表(標明應徵職缺)、中英文自傳、學歷證書影本及專業證明文件等,於99年8月18日前(以郵戳為憑)掛號郵寄至「臺中市40767西屯區工業區一路100號 中區職業訓練中心教務課陳先生收」,本中心得視報名人數與應徵者資格決定初審合格名單。初審合格名單與甄試時間,另行公告於本中心網站首頁(www.cvtc.gov.tw)。聯絡電話:(04)23592181轉分機259。 |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訓局中區職業訓練中心 徵翻譯
linker 發表於: 2010-8-02 22:41 來源: ADJ網路控股集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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