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職 系: | |
職 稱: | 醫師 |
官等職等: | 師(三)級 |
名 額: | 1 |
性 別: | 不拘 |
工 作 地: | 36-台中縣 |
上網期間: | 自098年10月02日 ~ 098年10月08日 |
資格條件: | 1.具中華民國國籍及教育部認可之公私立醫學院畢業 2.須具醫師(師三級)任用資格、醫師證書及放射科專科醫師證照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各款情事之ㄧ者 |
工作項目: | 醫療業務 |
工作地址: | 豐原醫院:台中縣豐原市安康路100號 |
聯絡方式: | 請檢附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醫師證書及放射科專科醫師證書影本、個人履歷表及身分證正反影本各乙份。請於98年10月8日前寄「行政院衛生署豐原醫院-人事室」(台中縣豐原市安康路100號),逾期及證件不齊者不予受理,經初審合格必要時擇期通知面試,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應徵證件恕不退還,聯絡電話:24-25271180*2315江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