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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光師法上路前 建議先諮詢眼科醫師

simon81620 發表於: 2013-4-22 09:12 來源: ADJ網路控股集團


單純配眼鏡不是醫療行為,其實是商業行為。在「視光師法」上路前,法律定位模糊,衛生署建議民眾配眼鏡前應仔細諮詢醫師。

由於國內目前缺乏「視光師法」,根本沒有合格的驗光師,民眾至眼鏡行配眼鏡,其實是只是測量視力,根本不是驗光。

衛生署醫事處石村平科長就說,民眾至一般眼鏡行配眼鏡,屬於商業行為;但至合格醫療院所配眼鏡,則又屬於醫療行為,同樣是配眼鏡,卻出現不同法律解釋。

衛生署修訂「視光師法」,目前已送行政院審議。石村平預期本屆立法院會期可完成立法;未來僅有考試及格並領有合格「視光師」證書者,才可以在各大醫療院所及眼鏡行執行驗光業務。

石村平科長表示,預估完成立法後將影響全台七千家眼鏡行的人力配置,衛生署同時將考慮設置「驗光生」,讓這些未具合格「視光師」證書的人,可以協助執行風險性較低的配眼鏡作業。

由於衛生署日前公告社區藥局可以販賣低風險性及非侵入性的醫療器材,因此未來民眾可以就近至社區藥局選購眼鏡。但食藥局林欣慧科長仍建議民眾,選購眼鏡前仍建議應憑醫師處方並諮詢合格眼科醫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