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老的曼頓宅是座鬼屋,這是眾所周知的。不但這兒鄉下周圍一帶的人相信,就連一英里外的馬歇爾鎮的人也相信,不相信的人倒被稱為“老頑固”。之所以盛傳此屋鬧鬼,原因有二:一是有人自稱親眼見過,一是由於這座古老住宅本身。前者可以根據出於智慧的各種不同反對意見加以排斥和不予理睬,但人人看到的這座房屋是實實在在的,無法否認的。
首先,曼頓宅已經十年以來沒有人居住,它那些附屬房屋早已慢慢地坍塌——這種陰森景象本身,人們是很難視而不見的。這古老住宅在離馬歇爾鎮和哈里斯頓鎮之間的公路最冷僻的一段,離開公路不遠,坐落在一片大荒地。這裡曾經是一個農場,如今還能看到一道道坍毀的柵欄和長滿灌木叢、石頭很多、久已沒接觸過耕犁的不毛之地。房屋本身的結構倒是極好,儘管經過日曬雨淋,已經破落不堪,亟需修尊,那些窗子還得裝上玻璃。它兩層高,差不多是四方形的。前門兩旁各有一個窗子,全釘上了木板。樓上那些窗子無遮無掩,玻璃破,讓亮光和雨水進入樓上那些房間。屋外野草到處滋生蔓長,難得有幾棵樹,也讓風給吹得全向一邊倒,好像它們商量好了,準備一起逃跑似的。總而言之,正如馬歇爾鎮的一位幽默作家在當地《前進報》專欄中說的;“說古老的曼頓宅嚴重鬧鬼,這是從它這座房屋所得出的合乎邏輯的結論。”
再加上一點,十多年前,住在這座房屋裡的曼頓先生有一天黑夜起來,殺死了他的妻子和兩個幼孩,馬上潛逃他鄉,這件事無疑也起了作用,使人們認為這地方會鬧鬼。
話說一個夏天晚上,有四個人乘馬車來到這座房子。三個輕快地下了車,其中趕車的一個把馬撿到柵欄留下的唯——一根木樁子。第四個人仍舊坐在馬車上。
“來吧,”跟他一起來的人中,有一個向他走過來,對他說,而其他兩個人朝房子走去了——“就是這個地方!”
但是被請下車的那個人動也不動。“天啊!”他說,聲音刺耳。“這是個圈套,我看你也有份。”
“也許是這樣,”另一個人直打直看著他的臉,聲音裡帶點地輕蔑口氣。“不過你要記得,地點是你自己同意由對方選擇的。當然,如果你怕鬼的話……”
“我什麼都不怕。”那人大叫一聲,打斷了他的話,從車上跳到地面上來。
於是他們兩個走到房子門前,到另外兩個人那裡去。他們當中一個,已經費了點勁把門打開,要費勁,因為門鎖和鉸鏈都已經發繡了。
他們一起進屋。裡面很黑,但是把門打開的那個人拿出一根蠟燭和一盒火柴,把蠟燭點亮了。他們這時候站在廣口過道上,他接著打開他們右邊一扇門的鎖。於是他們走進了一個方形的大房間。房間太大,蠟燭光只微微照亮了它。地板上是厚厚一層塵土,這使得他們的腳步聲不太響。墻的幾個角都是蜘蛛網,它們從天花板上掛下來,像一條條霉爛的花邊,在震動的空氣中微微抖動。房間在緊貼的兩邊墻上有兩扇窗,但不管從哪一扇窗子都看不到外面的東西,看到的只有粗糙的木板和幾英寸的玻璃碎片。房間裡沒有壁爐,沒有傢具,什麼也沒有,只除了蜘蛛網和灰塵,他們四個人是不屬於建築物一部分的唯一東西。
在黃色的蠟燭光中,他們的樣子看上去奇怪極了。那位勉強下車的人尤其突出——他也許是個所謂情感豐富的人。他中年,身體魁梧,寬肩厚胸,看他的身材,人們都會說他力大如牛。他鬍子刮得乾乾淨淨,頭髮剪得很短,有點灰白了。他腦門低,眼睛上面長著皺紋,鼻子上面,皺紋是垂直的。兩道黑色濃眉靠得很近。在昏暗的亮光中,深陷在濃眉下的一雙眼睛閃亮,說不出是什麼顏色,但很顯然,它們太小了。在他的眼神當中有一種令人望而生畏的東西,他那張殘酷的嘴巴和寬闊的下顎更加深了這一點。鼻子倒很好,不過從鼻子看不出什麼。這人臉上所有的陰險表情似乎因異常蒼白的臉色而更為突出——他總的說來顯得冷酷。
其他三個人的外貌十分平常,是見後即忘的那種人。這三個人都比剛才說的那個人年輕。在這個人和其他三個人中最大的一個——他不站在一起——之間,顯然存有疙瘩,他們兩個相互看也不看。
“先生們,”拿著蠟燭和鑰匙的那個人說,“我相信一切正常。你準備好了嗎,羅塞先生?”
離開大家單獨站著的那個人微笑著鞠躬。
“那麼你呢,格羅史密斯先生?”
那身材魁梧的人繃著臉鞠了個躬。
“請你們脫掉外面的衣服好嗎?”
他們兩人的帽子、西裝上衣、西裝背心和領帶等都拿了下來,扔在門外過道上。拿著蠟燭的人這時候點點頭,第四個人——就是請格羅史密斯先生下車的人——從他的大衣口袋裡拿出兩把一看就是殺人凶器的長獵刀,把刀從它們的皮套子裡拔出來。
“它們是一模一樣的。”他說著把它們分別交給兩個人一人一把……到了現在,我想最笨的讀者都會明白,他們這次會面是什麼性質了。這是一場生死決鬥。
每個決鬥者拿著一把刀,湊近蠟燭看看它們如何,在舉起的一個膝蓋上試試刀刃和刀柄的力量。接著他們兩個都各由對手的助手搜了身。
“如果你沒有意見的話,格羅史密斯先生,”拿著蠟燭的人說,“請你站到那一頭去。”
他指點離門最遠的房間角落,格羅史密斯就到那裡去了,他的助手離開他時跟他握握手,這握手當然是毫無熱情的。羅塞先生本人站到最靠門的角落,他的助手和他悄悄商量了幾句話以後,離開了他,到靠近門的那個拿蠟燭的人那裡去。
就在這個時候,蠟燭一下子滅了,於是一切沉沒在漆黑之中。蠟燭有可能是開著的門吹進來的風吹滅的。不管原因是什麼,後果是嚇人的。
“先生們,”在感覺一下子受到嚴重影響的情況下,一個聽起來使人覺得極其陌生的聲音說,“先生們,在聽到外面的門關上以前,請你們千萬不要動。”
噼噼啪啪的腳步聲響起來了,接著是裡面房門關上的聲音,最後是外面前門關上的聲音,這聲音震動了整座房子。
幾分鐘以後,一個遲歸的農民小夥子遇到了一輛輕便馬車,它急急忙忙地朝馬歇爾鎮飛馳而去。他後來說,前面座位上坐著兩個人,在這兩個人後面還站著一個人,這第三個人把雙手搭在前面兩個人彎著的背上,這兩個人似乎想要甩掉他那雙手,但是甩不掉。這第三個人和另外兩個不同,穿著白衣服,毫無疑問是在馬車經過鬼屋的時候跳上車的。這個小夥子可以大吹一通有關這房子的迷信老話,但由於一位專家對他的話加以評議,他的話自然也就有了分量。
怎麼會發生這一場“黑夜決鬥”,事情其實再簡單不過。
一天晚上,馬歇爾鎮的三位年輕人坐在鎮上一家旅店安靜的陽台角落裡抽著煙,聊著這三位南部鄉村受過教育的年輕人所感興趣的事情。他們的名字分別為金、桑切爾和羅塞。
離開他們三個人不遠,在很容易聽到他們說話的距離,坐著第四個人,他並不參加他們的談話。對其他人來說,他是個外地人。他們只知道他這天下午才坐公共馬車來到這裡,在旅店的登記簿上寫著他的名字羅伯特·格羅史密斯。除了跟旅店的接待員,沒看見他跟別人說過話。他似乎不愛與人交談。
“我不喜歡女人的任何一種畸形,”金說,“不管是先天的或者是……後天的。我有一個理論。任何肉體上的缺陷都有它相應的精神上的缺陷。”
“那麼我推斷,”羅塞認真地說,“一位缺少鼻子的精神優點的女士,想要成為金太太就難上加難了。”
“你當然可以這麼說,”對方回答說。“不說笑話,我曾經拋棄過一位絕頂迷人的姑娘,只因為我十分偶爾地知道,她切除了一個腳趾。我的做法你可以說是殘酷,不過我如果和那位姑娘結婚,我會生活不幸福,也會使她同樣生活不幸福。”
“不過,”桑切爾微微笑著說,“嫁一個思想更解放的人,她就可以避免腦袋搬家了。”
“啊,你知道我指的是誰。對,她嫁了曼頓,他殺了她,只因為他發現這女人少了女人一樣了不起的東西——右腳的中趾。”
“你們看那傢伙!”羅塞壓低了聲音說眼睛盯住不遠處那個外地人。
“那傢伙顯然是在注意偷聽我們說話。”
“太無禮了!”金咕瞎了一聲。“我們怎麼辦呢?”
“那很容易,”羅塞回答著站起來。“先生,”他招呼那外地人說,“我覺得你最好能把你的椅子移到陽台的另一頭去。作顯然從來沒有和紳士在一起過。”
那人猛跳起來,兩隻手握緊拳頭,臉都氣白了。現在所有人都站著。桑切爾走到兩個敵對的人中間。
“你太魯莽和不公平了,”他對羅塞說,“這位先生沒有做出任何事情讓你說出這種話來。”
但是羅塞寸步不讓,一個字也不肯收回。根據當時的規矩,這場爭執只有一個辦法可以了結。
“我要求決鬥,這是這位先生引起的,”那外地人說。“不過在這一帶我沒有認識人。也許先生你,”他向桑切爾鞠躬,“能夠幫幫我,在這件事情上做我的代表。”
桑切爾接受了他的委託——必須說,這是有點勉強的,因為他根本不喜歡這個人的外表和舉止。金在這整個爭吵過程中始終沒有把眼睛離開過那個人的臉,也沒有說過一個字,他點頭同意代表羅塞。
最後決定,決鬥在第二天晚上舉行。在黑暗的房間中拼刀子的這種決鬥方式,當時在西南部生活中是比較普遍的,現在大概也不會再有了。
決鬥的經過,上文已經詳細講過。
仲夏的中午,在燦爛的陽光裡,古老的曼頓宅簡直變了一個樣子。它今屬於現實,它是現實的。陽光溫暖地愛撫著它,顯然不去理會它的壞名聲。屋前青草一片翠綠,像是在歡快地、自然地茂密生長,而不是亂七八糟地蔓生。一向不被注意的樹木這時候充滿迷人的光和影,樹上鳥聲悅耳,這些樹不再拼命掙扎著要逃跑,而是恭敬地彎著腰,背負著沉重的陽光和歌聲。甚至沒有了玻璃的樓上窗子也顯得安詳滿足,因為房間裡面充滿了陽光。甚至在石頭很多的田野上空,看得出的熱氣在輕快地顫動,跟陰森的鬼氣風馬牛不相及。
縣治安官亞當斯帶著兩個人從馬歇爾鎮到這裡來查看,他們看到的這地方就是這個模樣。同行的兩個人中,一個就是上文提到的金先生,他是治安官的副手,另一個叫布魯爾,是已故曼頓太太的弟弟。根據州的有關法律,曼頓農場及其附屬產業被業主遺棄已到期限,業主行蹤又不明,治安官如今是產業的合法保管人。他現在到這裡來,只是要執行法院的命令,即布魯爾先生作為他已故姐姐的繼承人,有權擁有這份產業。只是出於巧合,他們這次到這裡來,正好是在上一夜治安官的副手金先生為了另一個完全不同的目的打開了這房子的門鎖的第二天。他如今到這裡來並不是他自己要來,而是不得不奉命陪同他的上司前來。碰到這種場合,別無他法,他只好裝作欣然同意服從命令。
治安官手一推就打開了前門,他覺得很奇怪,門怎麼會沒上鎖。他更感奇怪的,是過道的地板上有一堆亂七八糟的男人衣物。檢查下來,這一大堆東西裡有兩項男人的帽子,有同樣數目的西裝上衣、西裝背心和圍巾,都是保存得極好的,儘管給它們放在那裡的灰塵弄髒了。布魯爾先生同樣驚訝,只有金先生的情緒不同。
治安官在他的行動中帶著濃厚的新興趣,他打開右邊一扇門,三個人進失了。這房間顯然是空的——可是不對,等到他們的眼睛對暗淡的光線習慣以後,他們看到最遠一個墻角有東西。那是一個人——一個人蹲在緊貼墻角的地方。進來的三個人剛踏進門坎。擺著這種姿勢的那個人使他們站住了。
那人的樣子越看越清楚。他是一條腿跪著,背靠在墻角裡,兩個肩膀抬到耳朵的高度,雙手在臉前面伸出,手掌向外,手指張開,彎曲著像爪子,整張灰白的臉在綿起的脖子上朝向上面,有一種說不出的恐怖表情,嘴半張開,眼睛張大。他已經死了,僵硬了。然而,除了顯然從他手裡落下來的一把獵刀以外,房間裡什麼別的東西也沒有。
在地板的厚灰塵上,門附近和那兒墻邊還有些零亂的腳印。有一行腳印從門口那裡,沿著墻邊,經過木板釘上的兩扇窗子,一直通到這個入現在待著的地方,這行腳印是他自己走出來的。進來的三個人就沒著這行腳印向死者走去。治安它抓住他一條伸出的手臂,它僵硬得像鐵,輕輕動動它,他全身都搖晃了。
布魯爾緊緊盯住死者那張扭曲的臉,激動得臉發白。“天啊!”他突然叫起來、“他就是曼頓!”
“你說得對,”金先生盡力保持鎮靜,說道。“我認識曼頓。他過去蓄一把大鬍子,頭髮很長,但這一個人是他。”centurys網際論壇
他本來還“以加上幾句:“他向羅塞挑戰的時候,我就認出他來了。在我們跟他玩這個可怕的把戲之前,我告訴了羅塞和桑切爾他是誰。當羅塞跟著我們離開黑房間的時候,他興奮得忘掉了他的外衣,就穿著襯衫跟我們一起乘車走了。在整個難以相信的過程中,我們知道我們在跟誰打交道——這個殺人犯和膽小鬼!”
但是這些話金先生一個字也沒有說出來。他更想弄清楚這個人的死因,解開這個疑團:他一站到墻角這個位置上就沒有再離開過;從他的姿勢看來,他沒有去攻擊,也沒有作防禦;他把他的武器落在地上了;他顯然是由於看見什麼東西而嚇死的——所有這些正是金先生亂糟糟的腦子所弄不懂的。
為了在思想的黑暗中找到一點線索來解開他的疑團,他機械地舉目四望,而一下子,他的目光落在一樣東西上面,它就在白日的光線中,就在活生生的同來者的面前,它使他產生了恐懼。
在地板上多少年積起來的厚厚一層灰塵上——從他們進來的門口,一直穿過房間,來到離曼頓單膝跪著的屍首約一碼的地方,是三行平行的腳印——光著的腳的腳印,很淡,但是清清楚楚,外面兩行腳印是很小的孩子的,而中間一行腳印是一個女人的。就到腳印盡頭的地方為止,全朝著一個方向,再沒有往回走的腳印。與此同時,布魯爾也在盯住這些腳印看,全神貫注,身體向前傾,臉色蒼白得可怕。
“瞧!”他叫道,用兩隻手指住了最近他們的那個女人的右腳腳印,她顯然就在這個地方停下,站定了。“沒有中趾——她是格特魯德!”
格特魯德就是已故的曼頓太太,也就是布魯爾先生的姐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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