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職 系: | |
職 稱: | 約僱人員 |
官等職等: | |
名 額: | 1 |
性 別: | 不拘 |
工 作 地: | 42-高雄縣 |
上網期間: | 自098年10月22日 ~ 098年10月29日 |
資格條件: | (一) 中華民國國民年滿18歲以上(民國80年8月31日以前生),高中職以上幼兒保育相關科系畢業。持有保母證照或教保人員專業訓練相關證照,且具教保實務工作經驗。(二)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必二十八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七款及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一項所定不得任用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托兒所幼兒保育工作。 |
工作地址: | 高雄縣那瑪夏鄉達卡努瓦村秀嶺巷27號。 |
聯絡方式: | 1、履歷表(請詳實填列,註明白天聯絡電話) 2、相關學經歷證件 3、於10月29日前逕寄高雄縣旗山鎮延平一路499-1號(高雄縣那瑪夏鄉公所臨時辦公室)人事室收,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經審查符合用人需求者,則優通知接受面談,不符合用人需求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敬請見諒。聯絡人:江先生 電話:07-66269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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