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友X 廠二名工人進行顯影液儲槽維修作業時中毒死亡的新聞,有關該工安事件的兩則新聞要點節錄如下方所示。如果證實此起事件之元兇為二氧化碳,這又是一個濃度在 7%以上之二氧化碳為毒物的具體事證。
二氧化碳之毒害已有說明。可惜的是,一般民眾對二氧化碳的毒害都不了解,連我自己以前也有二氧化碳僅為窒息物的想當然爾的錯誤認知。
下列二則新聞分別作出「缺氧昏迷」及「缺氧昏倒」的敘述,其關鍵辭「缺氧」是錯誤的,誤導的。第二則新聞更說「確認過桶內含氧量達到18%以上,為什麼會中毒死亡?」,如果我們以下方紅色字體的知識為基礎作一個案例計算,馬上就可解答上述的疑惑:若某空間之二氧化碳濃度為10%,其餘成分為自然空氣,則其氧氣濃度為18.8% (= 0.9 x 20.9%),含氧量雖達18%以上,但是二氧化碳的濃度為10%,已在致毒範圍,在此範圍內二氧化碳具有非窒息之積極生理毒性。所以我們應學的功課是,氧氣濃度在18%以上且無異味並非氣體安全無虞的指標,我們應該關注的是其中是否有無色無味的毒害氣體,如二氧化碳、一氧化碳。
資料顯示,空氣中的二氧化碳濃度在7%以上時人體即會有抽筋、呼吸急促、昏迷等症狀發生之可能,此效果並非一般人直覺認為是基於二氧化碳取代氧氣之後的窒息效果,因為被 7%二氧化碳排除後所剩之氧氣濃度約等同於640公尺高地所能提供的氧氣濃度,在此高度人體是無窒息之虞的。
新聞摘要一:
研判死者昏迷可能與抑制人類中樞神經系統導致昏迷的醚類,或可能中毒的氰化物有關,但「氰化物可聞到特殊杏仁味,但三名傷者都說沒聞到特殊異味。」也可能是二氧化碳濃度過高,致死者缺氧昏迷。
新聞摘要二:
廠方說,工人都有穿防護衣、防護面具,也確認過桶內含氧量達到18%以上,為什麼會中毒死亡?根據醫院初步抽血報告,死者血液中的二氧化碳濃度過高,加上毒物科醫師分析,儲槽內的化學劑含碳酸鈉跟碳酸氫鈉,可能分解出二氧化碳,2名工人是不是吸入過多二氧化碳,缺氧昏倒,吸入顯影液才中毒死亡,一切答案,只能等法醫解剖後,釐清死因。
上述資料來源:
“Carbon dioxide as a fire suppressant: Examining the risks”, the U.S.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gency, publication EPA430-R-00-002, Feb., 2000. http://www.epa.gov/Ozone/snap/fire/co2/co2report.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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