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將在「財團法人語言訓練測驗中心」及「國立臺灣大學外語教學暨資源中心」舉行,准考證已在11月30日寄發,如12月9日仍未收到准考證或遺失者,請 至考試承辦單位「財團法人語言訓練測驗中心」網站(http://www.lttc.ntu.edu.tw/)申請補發,或洽該單位綜合測驗組查詢,電話 (02)23626385 轉247。
97年至99年已通過口譯類第一階段考試而直接報考第二階段者,准考證將於第一階段考試放榜後統一寄發(101年1月4日),並於網站公布相關訊息。
試場分配表及考試時程,考生可於教育部國際文教處(http://www.edu.tw/bicer/)或財團法人語言訓練測驗中心網頁查詢。
教育部提醒應考人,測驗當日記得攜帶准考證及身分證明文件,並應提早出門,以免因證件問題或遲到而不能入場應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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