甄選(招考)技術水準優異之人員,以協助本軍執行飛機配件修製、地面裝備修護、飛行個人裝備維護及空軍機保修作業等維保工作順利推展,俾利達成上級交付之任務。
依據:國軍評價聘雇人員管理作業規定。
公告事項:評價雇用人員招考簡章。
報名日期:自即日起並配合各招考批次截止日期(採通信或現場報名;通信報名者,以掛號方式,以郵戳日期為憑)
應試日期:依各基地公告日期
報名方式:欲報名者請洽本軍各基地索取簡章(細則)及報名表,填妥報名表及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後送招考單位審查。
聯絡人:洪進聲
電話:(02)27210070
通訊處:台北郵政90251附8號信箱
備註:
一、體為基準須符合國軍人員體格分類作業程序規定體格編號為二以上之基準,並經地區國軍醫院或公立醫院體檢鑑定;但依身心障者權益保障法規定辦理進用之人員不受此限。
二、參加甄選(招考)人員必須依法定役期期滿及辦理後備軍人報到者,始得雇用。
三、本軍各基地招考人數及各單位承辦人聯絡方式詳如附表。
依據:國軍評價聘雇人員管理作業規定。
公告事項:評價雇用人員招考簡章。
報名日期:自即日起並配合各招考批次截止日期(採通信或現場報名;通信報名者,以掛號方式,以郵戳日期為憑)
應試日期:依各基地公告日期
報名方式:欲報名者請洽本軍各基地索取簡章(細則)及報名表,填妥報名表及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後送招考單位審查。
聯絡人:洪進聲
電話:(02)27210070
通訊處:台北郵政90251附8號信箱
招考類別 | 飛機配件修製 雇五職等至雇九職等 | 地面裝備修護 雇五職等至雇九職等 | 飛行個人裝備維護 雇五職等至雇八職等 | 空軍機保修 雇五職等至雇八職等 |
學歷限制 | 高工(或具特殊工技):雇五職等至雇六職等 專科(或具相關證照):雇七職等 大學(或具專門著作):雇八職等 碩士:雇九職等 【附註】: 1.高工程度(或具特殊工技)及4年(含)以上經驗年資(須與職務相關之科系及專長相符)者,可以雇七職等任用、8年(含)以上經驗年資,可以雇八職等任用、12年(含)以上經驗年資,可以雇九等職等任用。 2.專科(或具相關證照)及4年(含)以上經驗年資(須與職務相關之科系及專長相符)者,可以雇八等職等任用、8年(含)以上經驗年資,可以雇九等職等任用。 3.大學(或具專門著作)及4年(含)以上經驗年資(須與職務相關之科系及專長相符)者,可以雇九等職等任用 | |||
工作性質 | 飛機配件修製 | 地面裝備修護 | 飛行個人裝備維護 | 空軍機保修 |
招考人數 | 128 | 78 | 48 | 41 |
待遇 | 19340元-29050元 | 19340元-29050元 | 19340元-26145元 | 19340元-26145元 |
工作地點 | 本軍各基地 | 本軍各基地 | 本軍各基地 | 屏東空軍各基地 |
福利 | 依勞基法相關規定辦理 | |||
應試科目 | (實作40%) 1.參考勞委會證照、證書考試術科實作項目。 2.單位工作項目。 | |||
(筆試40%) 1.參考勞委會證照、證書考試題庫。 2.單位專長測試題庫。 | ||||
口試(20%) (含資料審查、一般常識及工作意願等,細則部分由單位自行訂定) |
備註:
一、體為基準須符合國軍人員體格分類作業程序規定體格編號為二以上之基準,並經地區國軍醫院或公立醫院體檢鑑定;但依身心障者權益保障法規定辦理進用之人員不受此限。
二、參加甄選(招考)人員必須依法定役期期滿及辦理後備軍人報到者,始得雇用。
三、本軍各基地招考人數及各單位承辦人聯絡方式詳如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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