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0年3月25日
發文字號:選高二字第1001400178號
主旨:舉辦100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
依據:民國100年3月24日考試院第11屆第129次會議決議。
公告事項:
壹、考試等別、類科及暫定需用名額:
一、高等考試三級考試:計85類科,共1361人。
二、普通考試:計53類科,共819人。
三、除前揭暫定需用名額外,用人機關如有臨時增列需用名額之需要,經分發機關銓敘部、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彙整送本部覈實並提報考試院核定後,得增列需用名額。
四、100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類科及需用名額詳如附表。需用名額係包含現缺及預估缺,實際錄取分發職缺以分發機關每次辦理分配作業之公告內容為準。
貳、考試日期:
一、普通考試:民國100年7月14日(星期四)至7月15日(星期五)。
二、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民國100年7月16日(星期六)至7月18日(星期一)。
參、考試地點:
本項考試計設臺北、桃園、新竹、臺中、嘉義、臺南、高雄、花蓮、臺東等九考區同時舉行,其中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技藝」類科僅設臺北考區。
肆、報名有關規定:
一、報名日期:民國100年4月6日起至4月15日下午5時止。
二、報名地點:考選部高普考試司第一科(11602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1號)。
三、收件截止日期:本項考試採網路報名,應考人須於100年4月18日前(以郵戳為憑),以掛號郵寄報名表件,始完成報名程序,逾期不予受理。
四、報名方式:採網路報名,請登入本部全球資訊網,網址為http://www.moex.gov.tw,點選網路報名後,即可進入網路報名資訊系統入口網站,或以網址http://register.moex.gov.tw;http://register.moex2.nat.gov.tw直接進行報名,並下載繳款單、應考須知及報名履歷表,報名截止時間為4月15日下午5時。繳款收據或繳款證明請黏貼於履歷表背面,併同畢業證書影本等證件掛號郵寄報名地點。
伍、本(100)年應屆畢業生擬以學歷資格報考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者,得以蓋有最後一學期註冊戳記之學生證正、反面影本報名應試,經審查准予「暫准報名」者,其畢業(學位)證書影本,應於100年6月30日前,以「限時掛號」郵寄考選部高普考試司第一科;如不克於上開日期郵寄者,至遲應於7月29日前繳驗畢業證書。未依限繳驗或繳驗之證書經審查不合格者,即認定其自始不具備應考資格,如有入場考試情形,其成績不予計算。
陸、體格檢查標準:高等考試三級考試「航空器維修」及「航空駕駛」類科,需依航空人員體格檢查標準,實施體格檢查。錄取人員應於錄取通知送達14日內辦理體格檢查,體格檢查不合格或未於規定時間內繳送體格檢查表者,不予分配訓練;其餘各類科均不需實施體格檢查。
柒、本項考試各類科之應考資格、應試科目及後備軍人、身心障礙者、原住民、低收入戶及特殊境遇家庭應本項考試各項優待規定及其他有關事項,均詳載於本項考試應考須知。
需用名額統計表.pdf
(2011-03-28 16:40:53, Size: 436 KB, Downloads: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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