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四點四十分,四名死刑犯在法警的帶領下,拖著笨重的腳鐐,鏗鏘作響地緩步走入刑場;那腳鐐的拖地聲,在寂靜時分,顯得格外大聲……
槍決,這個字眼常令人膽顫心驚、不寒而慄。
我們經常在報章上看到××人又因某種罪名被「槍決」,也曾在電影、電視上看到犯人、兇手被就地伏法、一槍斃命;但是,真正親眼看過「現場槍決」的人,應該極少。
民國七十八年四月四日,我在擔任華視記者時,於土城看守所刑場外,獨家報導四名死刑犯,於清晨五時許被槍決的經過;由於槍決的過程與凌晨的淒厲槍聲全部清楚收錄,並在當天的華視頻道中播出六次,而引起社會極大的震撼與爭議。
該四人犯罪集團,於兩年內犯下一百多件重大案子;在四人犯罪集團槍決前數日,我即拜訪資深的報社司法記者,得知土城看守所內「刑場」的地理方位,並與攝影記者前往所外「勘察地形」。
我們找了四、五棟建築物加以觀察,最後選了一棟五層樓的「公寓頂樓陽台」,得以俯視刑場、偷拍實況。但看守所人員已將棚子搭建的刑場四周釘上木板,只留下約一公尺多寬的空隙(聽說刑場不能完全密閉,否則槍決後「犯人的靈魂」無法飄出、上路),而公寓陽台距離刑場約有五、六十公尺遠。
三月二十九日青年節後,我與攝影記者、助理三人,於清晨兩點,前往看守所外的公寓守候;但是因無法從法務部得知確切的槍決日期(那是秘密的),所以連續守了四天的清晨,都只在漆黑的公寓陽台上,看聽到崗哨的警員、查哨口令、牆角探照燈、與鐵門開關聲,但並沒有看到槍決人犯。
第五天,四月四日,是兒童節,那年剛好也是清明節。
凌晨二時,我們三人從華視前往土城時,先經過法務部,看到公務車停放於門口,我心裡知道,今天應會有槍決。果然,在土城刑場外公寓頂樓守候到清晨四點,看守所法警將刑場燈光一一打開,並佈置桌椅、棉被。
四點三十分,公務車載來了法醫、檢察官,與將近二十名法警;此時幽暗的天空下著不小的雨,為槍決現場添增一份淒涼感傷的氣氛。
四點四十分,四名死刑犯在法警的帶領下,拖著笨重的腳鐐,鏗鏘作響地緩步走入刑場;那腳鐐的拖地聲,在寂靜的清晨,顯得格外大聲。
在距離五、六十公尺外的陽台上,我們看不清楚人犯的臉孔,只見刑場內的小桌上,擺著小菜、小酒。死刑犯簡單吃了他們生命中的最後一道早餐後,檢察官詢問遺囑(後來聽說一死刑犯還做了禱告),再施打麻醉劑,幾秒鐘後,四名人犯即不省人事、昏迷倒地。
五分鐘後,法警將四張棉被舖在刑場中央,四名沒有知覺的人犯被拖到棉被上「趴著」。由於距離太遠,加上角度限制,所以攝影機所能拍攝到的,只是木板夾縫中一人俯臥的畫面。
隨後,法警把人犯的上衣掀開,並於背部心臟處先做記號。此時,天濛濛亮,土城的居民都還在睡夢當中,四周一片靜謐無聲。我們三人站在陽台上俯視、偷窺,也第一次感受到如此地心驚膽跳,因從未見過「真實槍決」的場面。
攝影記者說,他的手在發抖,不太敢拍……真是太可怕了!
五時十分,在檢察官的一聲令下,第一聲槍響,劃破了寂靜的黎明。 「砰!」 「砰!砰!」 「砰!砰!砰!……」
四名法警為四名犯罪累累的青年,各開兩槍。這八聲淒厲的槍聲,似有迴音,不斷在我腦海縈繞,久久不去。
雨,依舊是浠瀝地下著。
死刑犯在子彈穿過心臟後,俯臥的身子自然「抽搐了幾下」,法警跑過去,按住抽搐的身體,不讓他動;而這四名青年一生寶貴的生命,就在黎明的淒厲槍聲中結束。
五點四十分,法醫驗明人犯皆已斷氣、死亡;法警為他們焚燒紙錢,煙霧繚繞於晨曦之中。一輛廂型車,立即將四人的屍體運往殯儀館,待家屬領回。
這則新聞在快車飛奔下,從土城趕回華視,經剪接、配上旁白後,製作成兩分多鐘的獨家報導,於七點晨間新聞中播出,而後又於各節新聞中,一天共播出六次。
當天,新聞部電話此起彼落,許多觀眾要求「不斷重播」,以嚇阻喪心病狂的歹徒肆無忌憚地作案;也有學校訓導處來電指出,少數學生看了槍決報導後,主動找訓導主任懺悔,說以後不敢再做壞事。後來,也有學校正式寄來公函,要求拷貝槍決新聞畫面,以教化頑劣學生。
相反的,少數家長亦打電話來「抗議」,說那天是「兒童節」,怎麼可以播出那麼可怕的槍決畫面,讓小孩子在用餐時,嚇得吃不下飯。
專欄作家高大鵬教授曾於聯合報「異象集—凌晨槍聲」專欄中,談到對此槍決新聞的看法:「我以為『治亂世用重典』,現在重典既不能用,偶爾把槍決現場給大家看看,對那些殺人不眨眼的歹徒,多少有些遏阻作用,殺一儆百,也算功德一件;只不過人心都是相通的,雖是歹徒,活生生的人被槍斃,那子彈彷彿也穿透了我們的靈魂深處……」
的確,記者也是人,也充滿人性,似乎不應為了搶「獨家新聞」而炫耀;然而記者亦有其「社會責任」,應在新聞報導中,給予作姦犯科的歹徒當頭棒喝,並產生警世的嚇阻作用。
在黎明破曉時分,於刑場外公寓頂樓,我看到四名年輕力壯的青年,被打上麻醉、趴於被褥、上衣被撩起,法醫在心臟部位點做記號,子彈要從背部打進去……
這厚厚的胸膛、結實的背,小時候多少次父母在浴盆裡為他們的愛兒擦洗過?當時一定充滿了無限的「親情與歡笑」,也充滿無限的「希望與期待」;怎料,這背部的肌肉,從「細嫩」到「結實」,竟變成被人打穿的「活靶」?
現場看了這一幕,我真的震懾得心裡難過。
多年來,不管是在國內、國外,我經常在午夜夢醒時,想起自己在土城刑場外所做的槍決報導。我不認識那被槍決的四名人犯,但卻記起馬克吐溫講過的一句話—
「我們要努力把一生好好地度過,等到死的時候,就連殯儀館老板也會感到十分惋惜!」
激勵小語
有目標、沒有理想、虛度光陰的人,就像風前的一支蠟燭……
「寧走十步遠,不走半步險。」
如果我們只是埋怨過去和現在,那麼我們將失去未來!
不知道您有沒有注意到,「憤怒」與「危險」有何差別?羅斯福總統夫人說:「憤怒只比危險少一個字母。」
(Anger is only one letter short of danger.)仔細一看,真的,「anger」和「danger」只差一個 D 的字母而已!
所以,「憤怒」真的是住在「危險」的隔壁啊!
由於以前我跑司法新聞,採訪過很多監獄,也看到很多受刑人其實都很聰明,只是他們很容易「衝動、憤怒、莽撞」,
把聰明用錯地方,以致釀下大禍!因此,人不能「要怎麼樣就怎麼樣」,也不能「只要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呀!
明朝大儒呂坤在《呻吟語.修身》中寫出人的「省察大條款」—
「喜來時,一檢點;怒來時,一檢點;怠惰時,一檢點;放肆時,一檢點。」
查看全部回復
我也來說兩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