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恕暉/台北報導〕每罐三百七十五毫升啤酒熱量達一百八十大卡,相當於一碗飯熱量,但市售啤酒並未比照食品標示。立委蔡煌瑯昨天說,他將提案修正菸酒管理法,增列啤酒應標示熱量。台灣菸酒公司表示消化現有庫存包裝後,就會增加熱量標示。
立委建議修法增列標示
蔡煌瑯說,台灣九十七年罹患糖尿病死亡民眾達八千多人,許多民眾很在意吃下肚的食品、酒類熱量含量,美國、日本都有規定,台灣的啤酒卻沒有相關標示。
衛生署組長馮潤蘭說,每一公克酒精約含熱量八大卡,酒精含量越高的酒類,熱量越高,一罐台灣啤酒熱量約一百八十卡,目前食品依法都必須標示熱量,但酒類並未規範在內。
蔡煌瑯說,很多人會因為氣氛熱烈,不知不覺喝下過量啤酒,若啤酒包裝外標示熱量,可以使民眾酌量飲用。
台酒允諾全面改善標示
國庫署組長謝瑞陽說,除了美國、日本以外,其他國家並未要求啤酒標示熱量。要求啤酒標示熱量,是否會形成貿易障礙,牴觸WTO技術性貿易協定,仍須瞭解。蔡煌瑯則質疑如果美國、日本可以,國庫署的說法不成理由。
台啤在台灣市占率七成,台酒公司副總經理林讚峰說,過去台啤也曾推出低卡、淡啤酒,但銷量不好,台啤可以配合標示熱量,但未印熱量的瓶罐仍有庫存,必須等庫存消化後才能全面標示熱量。
蔡煌瑯要求台酒公司代工的其他品牌啤酒標示熱量,台酒允諾將與業者協商。
飲酒過量,有害健康
查看全部回復
我也來說兩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