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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旦彈性連休4天 1/2彈性放假 1/10補上班

adj 發表於: 2008-12-02 23:23 來源: ADJ網路控股集團


經濟蕭條,政府拚景氣,小老百姓拚假期?國民黨立委昨(1)日提出應該思考讓元旦彈性連休4天的建議,雖然在第一時間遭人事行政局婉拒,但對於民意期待,行政院也特別指示人事局研議,經過短短一天,人事局長陳清秀今晚召開記者會正式公佈,採納元旦彈性連休四天的建議,元月2日彈性放假,並於元月10日補上班。

陳清秀表示,人事局非常重視各界反映意見,今天下午邀請相關部會及工商、勞工、教師及家長團體代表開會研商,正反意見都有,經過審慎研究,為配合政府全力拼經濟、刺激消費的政策方向,決定順意民意、從善如流,採取彈性方式調整政府行政機關明年元旦假期,因此,元月2日(星期五)已確定採取彈性放假,並於元月10日(星期六)補上班。

人事局強調,明年元旦將有4天的連續假期,希望民眾多多出遠門觀光旅遊,促進各行各業消費。

人事局表示,有關私人企業勞工之放假及補班,涉及勞基法相關規定,則依主管機關勞委會之規定辦理;學校補班、補課部分,則授權由教育部決定。對因此而造成部分人士的不便,人事行政局也表達歉意。

針對外界指「人事局規劃元旦連續假期需要4個月準備期」,人事局強調,這四個月不是行政作業期間,而是預先公告給工商界及一般社會大眾可預先安排行程及生活的依據。


人事局表示,明年元旦是否採取彈性放假,其實早在8月14日,人事局就邀請相關機關及工商民間團體開會研商,但依據95年11月10日訂定之「政府行政機關紀念日及民俗節日假期調整原則」,以元旦屬紀念日性質,並不在調整放假的範圍為由,並未同意彈性調整放假;如今,因時空環境改變,加上為響應政府全力拼經濟的政策方向,決定順應民意彈性整調元旦假期為4天連假,並同時修正「政府行政機關紀念日及民俗節日假期調整原則」。

From: http://www.nownews.com/2008/12/02/327-237447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