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三千名來自全國各地的政府機關約聘僱人員,昨日前往立法院門口陳情指出,他們從就職就開始繳納勞保,卻始終得不到勞基法保障,處於「既不是公務員,又不是勞工」的尷尬位置。
據統計,全國目前約有兩萬八千多名政府機關約聘僱人員,名義上服務於公家單位,實際上卻無法享有同等於一般公務員的待遇。高雄市國稅局產業工會常務理事梁學人說,公務人員在政府眼中,有如「菁英中的菁英」,相關福利法條總是快速通過,約聘僱人員就像「二等勞工」,遲遲盼不到合理對待。
自主工聯執行長朱維立說,一般人總認為政府機關約聘僱人員是靠關係進來,平時跟在公務員身邊吃香喝辣,實際上約聘僱人員完全不受勞基法保障,更沒有合法組工會權利。
抗議群眾分別來自高雄、台南、彰化、台中、新竹、桃園等地,在立法院門外高喊:「政府當資方,更應遵守勞基法!」要求銓敘部與勞委會別再做表面功夫,盡速修法讓約聘僱人員納入勞基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