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姓婦人以360萬元買到疑似「海砂屋」,要求退款及一倍違約金,原屋主辯稱不是海砂屋,法官發現雖不是以海砂來蓋屋,但地板氯離子含量太高,造成鋼筋腐蝕,與海砂屋類同顯有瑕疵,判決原屋主要還款,而買主要還清買屋時的抵押貸款,塗銷抵押權。
判決書指出,陳姓婦人在97年間以360萬元在中市西屯區購買房屋一棟,契約書中還特別載明絕不是海砂屋,但是成交後敲掉舊裝潢,準備重新裝潢時,發現鋼筋外露、腐蝕,就像海砂屋一般,向法院訴請還款,且要求對方給付違約金360萬元。
但原屋主拿出台北市土木技師公會鑑定報告,指稱該屋非海砂屋,而地板部分確有氯離子濃度偏高情形。陳女也拿出某工程顧問公司之鑑定報告,確定地板部分確實有氯離子偏高,從外表上就是海砂屋。
法官協商兩造再請台北市土木技師公會再次鑑定,發現只有地板部分有氯離子偏高,其他部分卻沒有偏高,仔細來說不算是海砂屋。但法官認為,「海砂屋」只是一種通稱、俗稱,該屋混凝土膨脹、保護層剝落、鋼筋裸落、腐蝕肇因就是氯離子含量太高所致,與海砂屋情形相同,說它不是海砂屋,確實已有「海砂屋」之瑕疵。
法官判決,陳婦把房子拿去設定抵押貸款,此部分必須復原,撤銷抵押權還給原屋主,而原屋主必須將購屋款還給陳婦,至於違約金則不需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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