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雲林縣政府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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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稱 |
社會工作員 |
職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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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額 |
2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63-雲林縣 |
有效期間 |
099/05/05~099/05/21 |
資格條件 |
領有社工師證照或社會工作相關科系大學畢業(具有社區或長期照顧工作經驗達2年以上者優先錄取)。工作條件:精通國台語,須具有汽機車駕照,並自備交通工具。 |
工作項目 |
工作項目: 1、盤點、統整並連結轄內長期照顧服務資源(含照顧服務人力)。 3、開發、拓展轄內長期照顧新型服務資源(家庭托顧及失智症日間照顧中心)。 4、規劃、建置長期照顧新型服務措施及穩定之服務輸送體系。 5、辦理長期照顧服務提供單位教育訓練、座談會與焦點團體,建構服務提供單位溝通連繫平台。 6、辦理長期照顧服務使用宣導事項。 7、配合中央辦理長期照顧相關調查、統計分析,及資訊管理系統運用事項。待遇:每月薪俸為新台幣28,000元。 |
工作地址 |
雲林縣政府社會處 |
聯絡方式 |
99年05月21日前(以郵戳為憑)檢附畢業證書(影本)、社會工作師證書(影本)、履歷表逕寄本府社會處收,資格符合者通知參加甄審,不合者不另行通知,恕不退件。電話:5336506分機6308。承辦:姜小姐 |
雲林縣政府 社會工作員
linker 發表於: 2010-5-12 23:52 來源: ADJ網路控股集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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