銓敘部長張哲琛5日表示,公務員新考績制度是考試院既定政策,即使公務機關員工反彈、原同意試辦機關反悔,考試院仍將依既定規畫,提出考績法修正案。
張哲琛說,既然公務員認為沒有法源依據,試辦考績沒強制力,那新的考績法會訂出比例。
張哲琛指出,經初步向行政部門了解,八個試辦新考績辦法的機關,去年未能依試辦要點打考績,理由是打出來的分數沒有人是九十分以上,沒有優等,也不需要有丙等,因為也沒有人不適任。 張哲琛說,將進一步了解試辦失敗的成因,做為考績法修正案的依據。
除了透過公務員的考績,可以淘汰不適任公務員,考選部長楊朝祥昨天也在一項座談會表示,與其讓公務員進到機關再淘汰,不如進入機關前就有淘汰,未來希望修改相關法規,讓公務員培訓實習過程有淘汰機制,把培訓當成考試的一部分。
保訓會主委張明珠指出,現行制度公務員只要考試錄取,就占缺到實務機關報到,除了實務機關的訓練外,文官培訓所也會有三至四個周訓練課程,目前擬延長訓練時間,除了專業訓練外,也增加人文關懷、民主人權概念等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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