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院院會於今(28)日通過100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會計師、社會工作師、不動產估價師、專利師考試請辦案。
考選部部長賴峰偉表示,本5項考試定於本(100)年8月27日至29日在臺北、臺中及高雄三考區同時舉行,應考人可於報名時選擇考區,就近應試。
律師考試第二試則定於10月29日至30日舉行,僅設臺北考區。 相關報名事項,將於5月5日公告,並均採網路報名方式辦理,報名時間自5月20日至5月31日止,有意報考之民眾可透過考選部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www.moex.gov.tw)查詢並進行報名。
至於前已申請並准予律師考試部分科目免試或第一試考試免試者,請逕於9月30日至10月6日上網報名律師考試第二試,無須再次提出申請。
考選部特別提醒應考人,請於報名期間儘早完成報名作業,避免集中於期限截止前上網,以免因網路流量壅塞而影響個人權益。
律師考試第二試則定於10月29日至30日舉行,僅設臺北考區。 相關報名事項,將於5月5日公告,並均採網路報名方式辦理,報名時間自5月20日至5月31日止,有意報考之民眾可透過考選部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www.moex.gov.tw)查詢並進行報名。
至於前已申請並准予律師考試部分科目免試或第一試考試免試者,請逕於9月30日至10月6日上網報名律師考試第二試,無須再次提出申請。
考選部特別提醒應考人,請於報名期間儘早完成報名作業,避免集中於期限截止前上網,以免因網路流量壅塞而影響個人權益。
賴部長同時表示,律師考試自本年起
改採二試舉行,第一試及第二試均為筆試,其應試科目、題型、成績計算及錄取標準等皆與往年不同;而律師考試第二試之「憲法與行政法」、「民法與民事訴訟
法」、「刑法與刑事訴訟法」、「商事法」科目,仍依例附發考試舉行2個月前經公布生效之各該科目單科本法律條文供應考人參考使用,惟實際命題範圍並不以附
發之法律條文為限。
另外,會計師、社會工作師及不動產估價師考試之「國文」科目將調整至第一節考試,請應考人注意查閱考試日程表預作準備。
另外,會計師、社會工作師及不動產估價師考試之「國文」科目將調整至第一節考試,請應考人注意查閱考試日程表預作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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