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職 系: | |
職 稱: | 專案技士 |
官等職等: | 相當本校職員第七職等 |
名 額: | 1 |
性 別: | 不拘 |
工 作 地: | 01-台北巿 |
上網期間: | 自098年08月11日 ~ 098年08月25日 |
資格條件: | 一、具電機、電子、機械或空調工程等相關科系畢業,研究所學歷或大學畢業後具相關工作二年以上經驗。二、具備電力、給排水、空調及消防工程規劃、施工監造及驗收保固等工程實務經驗者。三、熟電力、給排水、空調及消防相關法令與工程技術或政府採購法及公文流程尤佳。 |
工作項目: | 一、教學或行政方面:(一)辦理電力、給排水、空調及消防工程之採購設計發包及施工監造,並管理外包商應辦業務。(二)辦理本校各項工程招標、監辦及驗收作業。(三)辦理校區電力、給排水、空調及消防內維護事項。二、服務方面:處事認真積極,有責任感三、其他:本組零星修繕案件處理 |
工作地址: | 國立陽明大學總務處營繕組台北市北投區立農街二段155號 |
聯絡方式: | 連絡人: 陳斐純 其他應徵方式及備註: 請於98年8月25日下午五點前將1.履歷表2.最高學歷影本3.自傳含照片4.相關專長等證明文件寄達或專人送達國立陽明大學營繕組;信封上請註明應徵總務處營繕組專案助理並寫明寄件人、姓名、地址,以郵戳為憑,逾期無效,恕不退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