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內湖區一位台美混血小姐珍妮(化名),從小因為父母離異,由台籍媽媽在國內撫養長大,如今已就業結婚,但卅多年來始終無法達成當台灣人的心願,最近經向戶政人員求助,她決定以放棄美國籍、辦理國籍歸化方式,終於成為真正的台灣人。
內湖戶政所主任陳冠伶說,我國的國籍法原本規定採父系血統主義,直到民國八十九年二月才修改為父母雙系血統主義,所以珍妮於六十六年在台北市出生、且從未在外國居住,仍然算是美國人,無法因為媽媽是台灣人而擁有台灣籍。
珍妮的媽媽指出,她於五十二年與美國籍的前夫結婚,六十六年生下女兒,夫婦兩人後來因為個性不合分手,由她獨自將女兒帶大,如今已經大學畢業而且結婚,仍然還是拿不到台灣的身分證。
珍妮媽媽認為,自己的孩子在台灣土生土長、念書、就業、結婚,卻拿外國國籍,因此母女最大的願望是「在那兒長大,就應該是那裡的國民」,尤其看到有些來台灣教書的外國人或是牧師,只需幾年時間就可以成為台灣人,她才四處求助。
但是根據國籍法,以珍妮的情況,如果想成為台灣人,唯有透過國籍歸化程序,依法先放棄原有的美國籍後,才能入籍台灣,當事人欣然同意,今年初已取得內政部核發的「準歸化國籍證明書」,前往美國在台協會申請放棄國籍證明文件,預計完成相關程序後,就能成為正港的台灣人。
查看全部回復
我也來說兩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