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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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稱 |
暑期工讀生 |
職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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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額 |
正取2名,備取1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5-苗栗縣 |
有效期間 |
099/05/19~099/06/04 |
資格條件 |
(一)公私立大專院校法律系(所)學生,於本案實施期間仍具在學學生資格者。(二)家庭清寒或遭遇變故之學生,優先考量進用,例示如下: 1.生活扶助戶(檢附政府機關、村里長等開立之低收入證明) 2.父母或監護人一方受重傷,或罹患重病(檢附醫療機構開立之證明) 3.父母或監護人一方失業(檢附非自願性離職證明) 4.單親扶養家庭(檢附3個月內戶籍謄本) |
工作項目 |
(一)受理有關訴訟程序之諮詢。(二)卷證文書之登錄、收發、傳遞、整理等。(三)檔案之清理、登錄、數位化等。(四)輸入當事人資料、製發例行性通知書、整卷、附回證、編頁、影印等。 |
工作地址 |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苗栗市中正路1149號) |
聯絡方式 |
意者請填具所附報名表(請至「臺灣苗栗地方法院網站」─「徵才公告」下載,網址:http:// mld.judicial.gov.tw/big5//,或電洽本院索取:(037)330083轉分機315)。報名方式:限通訊報名,請將填妥之報名表郵遞至「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文書科 收」,信封註明「應徵暑期工讀生」,郵遞地址:360苗栗市中正路1149號。 |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 徵暑期工讀生
linker 發表於: 2010-5-19 23:41 來源: ADJ網路控股集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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