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職 系: | |
職 稱: | 約用照顧管理專員 |
官等職等: | |
名 額: | 5名(暫定) |
性 別: | 不拘 |
工 作 地: | 36-台中縣 |
上網期間: | 自098年08月04日 ~ 098年08月15日 |
資格條件: | 一、大學(含)以上畢業,並具備二年以上長期照顧相關工作經驗,包括社工師、護理師、職能治療師、物理治療師、醫師、營養師、藥師或公共衛生碩士等相關專業人員。二、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各款規定者,不得進用。 |
工作項目: | 辦理本縣衛生局暨所屬衛生機關照顧管理業務。 |
工作地址: | 臺中縣衛生局暨所屬衛生機關。 |
聯絡方式: | 一、符合資格條件者,請檢附下列證件(請以A4紙張格式依序裝訂)於98年8月15日前逕送或掛號郵寄『臺中縣豐原市陽明街36號』臺中縣政府人事處人力科張先生收(電話:25263100轉3511),逾期不予受理(郵寄以郵戳日期為憑),信封上請註明「應徵約用照顧管理專員」字樣。二、應徵證件:1.公務人員履歷表乙份(附貼最近一年內二吋半身相片)。2.國民身分證暨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各乙份。3.相關工作經驗證明文件影本。資格條件經審查合格者,另視需要通知面試(談)。資格不合或未獲遴用者,恕不退件。備註:本項人員如僱用原因消失即應無條件解僱並不再續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