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職 系: | 景觀設計職系 |
職 稱: | 工務員 |
官等職等: |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
名 額: | 正取1名,備取1名 |
性 別: | 不拘 |
工 作 地: | 99-跨縣巿 |
上網期間: | 自098年05月26日 ~ 098年06月01日 |
資格條件: | 1.高普考景觀工程科或相當考試及格之現職人員。 2.大專院校景觀、園藝等相關學系以上畢業。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1.辦理景觀規劃、設計、繪圖及施工預算書編製。 2.辦理研擬建築景觀計畫,依政府採購法辦理委託規劃設計業務。 3.辦理審查建築景觀開發綜合計畫、工程設計圖說及施工預算書等。 4.其他工程相關業務。 |
工作地址: | 台北市松山區八德路二段342號或台北縣中和市南山路60-2號。 |
聯絡方式: | 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銓敘部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工作經歷或證照等證件影本,於98年6月1日前(以郵戳為憑)逕寄10556台北市松山區八德路2段342號營建署人事室,聯絡方式: |
內政部營建署 徵才
cuteftp 發表於: 2009-5-29 10:36 來源: ADJ網路控股集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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