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姓男子戶籍上生母名字是「藍媒」,七名弟弟生母名卻另有其名,他心存疑惑,直到母親半年前過世,他打確認親子關係官司,才追查出是早年戶政人員謄寫錯誤,讓他終於解開半世紀來「不是一家人」的內心疙瘩。
近八十歲的曾姓男子,小時候就和家人住在一起,但他一直不明白,為何戶籍資料上他的生母姓名,與弟弟的生母同姓卻不同名。父母生前告訴他是戶政人員寫錯了,他仍懷疑自己的身世,不過母親在世時不方便追究。
今年初母親過世,曾姓男子決定要查個清楚,訴請確認與母親有親子血緣關係,經血緣鑑定確認他與母親有親子血緣關係,戶政系統卻查無「藍媒」其人。
台南地院法官認為曾在確認生母前,必須先證明「藍媒」非生母,否則將有兩名生母,駁回請求。
曾姓男子上訴台南高分院,法官請戶政系統找出日據及光復初期的戶籍謄本資料,發現單是曾姓男子的父親姓名就因誤植,更正了三次。而曾母的姓名更正了六次,曾父的配偶因此還出現「兩人」。舊資料中,曾母的姓被誤寫成籃,再改為藍,後又誤植為「藍媒」、「藍金來」等,最後再更正為正確姓名,錯誤之多,法官也不敢領教。
由於曾姓男子非領養,出生後就與父母住在一起,親子鑑定又確認有血緣關係,弟弟也都希望哥哥完成「認祖歸宗」的心願,法官判決曾姓男子和過世不久的母親為親子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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