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了.
一路來,都是我把愛情想的太完美.
我,明白了.
是我自己把自己比喻的太好.
我,了解了.
是我自己錯過了無數次的機會.
我,看透了.
是我把妳包裝的太好.
你說,我有自己的生活要過了.
雖然,我現在已經沒有找你了,
但是,謝謝你,
還是把我當做普通朋友.
也謝謝你的手信.
謝謝你對我部落格文字的認同.
原來,我們還是朋友.
很普通的朋友.
"我,不是你故事或部落格中的女主角,因爲,導演覺得,我有潛力做最佳女配角.
所以,導演要我同你說,適合你的女主角要自己用自己的眼光找.
希望,你能找到一個自己的最佳女配角.當然,希望你能做她的最佳男主角.
我已經找到了自己的最佳男主角,所以我祝福你,好好把握."
查看全部回復
我也來說兩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