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網路最近出現一篇「摸空姐技術指南」,貼文者自稱已試過多次,且屢試不爽,還把相關「技術」細節貼在網上。湖北一名男子信以為真,搭飛機時依「教戰守則」偷摸了空姐一把,結果還是被空姐送辦,只是大陸沒有相關「性騷擾」的處罰依據,這名男子最後寫下千餘字悔過書結案。
武漢晚報報導,七月一日一架上海飛武漢的南航客機上,這名宋姓男乘客對空姐性騷擾,乘客表示,宋姓乘客是用手撫摸經過他走道旁的空姐小珊的腿部膝蓋部位,當時小珊非常生氣地大叫一聲,這名乘客見狀趕緊將水杯的水倒在自己的身上,反怪空姐服務出問題,意圖轉移焦點,但多名乘客指證歷歷,宋姓乘客無法抵賴。
下飛機後,宋姓乘客被押送到派出所,他供稱,他前兩天上網發現有一張帖子為「摸空姐指南」,很多人跟貼,他覺得好奇,才在搭機時模仿網上「指南」上面的教戰守則,一步步操作,沒想到第一步就引起空姐的強烈指責,他立即按照教戰守則把水潑到自己身上以求脫身。
報導稱,由於大陸的治安處罰法只對猥褻婦女行為有明確的處罰規定,宋姓乘客的這種行為雖極不妥,但沒有法律依據對他的行為定性「性騷擾」,只能責令其向空姐道歉後寫下檢討書反省,讓他離去。
不過,此事已引起網民憤慨,航空公司呼籲相關網站刪除這篇「騷擾空姐指南」貼文。一名南航機組人員表示,近來大陸多起航空公司空姐被騷擾事件,均是乘客受此帖蠱惑,網站應及時刪除此類帖子,不要蠱惑乘客作出這種騷擾空乘人員的無聊之舉。
還有網友認為,這名男子未免太傻、異想天開,即使「指南」都是真的,空姐也不會忍著受辱而不報警,再退一步言,發帖人摸空姐沒被抓,也不能保證後繼者模仿時不被抓,從這件事也證明,空姐不是那麼好摸的。
看完此文,切莫模仿:
由於工作原因經常坐飛機出差,以前很討厭,可是後來漸漸喜歡上了,因為我找了飛機上很爽很刺激的娛樂方式——就是偷摸空姐MM
呵呵我承認我有點變態的人,可是誰叫機票都那麼貴,咱們也享受點對等服務不是麼。
先決條件:1.坐經濟艙,2.在換登機牌時,要求給你靠走道的位置
具體方法就是,在飛行過程中,有幾次空姐MM會推著小車給乘客送飲料或是發餐盒之類的,你的時機就在這時候
注意,這裡我們騷擾的目標,只能是面向機尾方向的那個空姐MM,不能是向機頭方向的MM,原因稍後再說
一般來說當這位面向機尾方向的空姐MM來到你同一排平行的位置時,就是我們作案的最佳時機
初次這麼做你一定會緊張,我以前剛開始嘗試時也是緊張,但其實沒有必要
原因一:別人不可能看見!首先,你平行一排的另一側旅客和所有後面的旅客視線都被餐車給擋住了,其次,前面的旅客不可能回頭看,再次,你同側坐中間和靠窗的兩人視線被你手裡的報紙雜誌擋住了其實你就是不遮擋也沒有關係,不會有人看見的,這個遮擋完全是為了自己安心,方便自己更好的騷擾。
原因二:空姐MM絕對不會聲張!
有人肯定要說,靠,她要是一叫色狼,那我不完啦!
至少我到現在,用這種方法少說騷擾了至少幾十位MM了,到現在為止還從來沒有哪位MM聲張過!總之我的感覺就是她們比你還怕被人發現!可能是女孩的面子問題吧。
手一放上去,一般空姐MM們有以下幾種反應
1.用眼睛瞪你,另一隻手過來想推開你的手,這一種情況就是我所碰到過的最激烈的反應方式了,一般這種情況我會很識趣的將手拿開,咱們別逼人太甚是不是,同時自己也安全一點,反正已經爽到一下子了。其實這種情況並不多發生,大概有20%的MM會這麼做。
2.自己把腿夾緊,面上仍然若無其事,呵呵,大部分的MM這樣反應,超過一半吧,這種情況不要客氣,她們的大腿夾不緊的,夾緊的是膝蓋,直接抽出手來往上進攻。
3.好像任何事情都沒發生,腿也不並緊,甚至向你報以微笑,“先生,請問您喝點什麼?”呵呵,這種MM,我一般就是直搗黃龍了。這種MM其實不少,尤其是南航mm,呵呵你怎麼過分她們都硬忍著。
另外補充一下,一般一次航班你可以摸到不止一個MM,因為你摸過一個後,下次餐車再過來,你會發現她跑到另一端推車了,呵呵這時候你又有新mm可以摸了。
好了,剛才說了面向機頭的那位mm不可以摸,因為怕被後面的人看見,呵呵這裡再教你一招,要是飛機上坐的人不多,一般最後面幾排會空出來,呵呵,你可以到後面坐去,保證自己在最後一排。這時候,呵呵,你就可以摸那位面朝前的mm的兩腿之間了,而且是肆無忌憚,因為後面沒有人,哈哈,而且這樣有個好處是方便摸mm的屁屁~
印像中國航的漂亮mm好像多一些,南航也有一些不錯的,但是南航有一些長得很老的,看起來就不爽,東航的mm長得不怎麼樣,還比較喜歡用眼睛瞪人。
呵呵國外航空公司的也坐過幾次,但是沒敢對外國MM下手,呵呵怕她們太彪悍直接叫了起來就不好處理了。 。 。 。
呵呵,大家可以去試試,安全又刺激,空姐MM的絲襪的手感真的很好,這個會上癮的,真的...轉自:互聯網(幫幫堂)
執法難題
性騷擾案件取證難、法律規定的概念不明確、一些受害女性忍氣吞聲等原因,在法律上防止、懲治性騷擾問題一直未得到真正解決。比如,性騷擾表現形式尚無統一界定,一般認為有口頭、行動、人為設置環境、暗示4種方式。那麼,熟人之間偶爾來個“葷段子”算不算?還有,性騷擾更多還是發生在兩人之間的行為,取證不易。而且,將性騷擾寫入《婦女權益保障法》好像也不大合適,因為的確也有男子遭到性騷擾的。法律雖然要保障公民權利,但更不能妨民,否則就會很尷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