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表示,這項招生管道不採計統一入學測驗成績,凡是各高級職業學校應屆畢業生,全程就讀同一學校,在校學業成績(至畢業前1學期,各學期總成績平均)排名在全年級或科組前20%以內或具有技優甄審入學報名資格者,都可向原就讀學校申請推薦。
技職繁星計畫聯合甄選委員會表示,99學年度重大變革事項為招生學校增加12所,共計23所學校參與招生,擴大招生名額為800名,且各高職學校至多推薦3名學生,每名考生至多可選填15個志願,考生收到成績單後再上甄選委員會網站登記就讀志願序。
教育部表示,技職繁星計畫招生甄試項目,採書面審查及面試2項,招生簡章請至技職繁星計畫聯合推甄委員會網站免費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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