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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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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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額 |
1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099/06/04~099/06/11 |
資格條件 |
(一)具專科以上學位,人力資源管理、公共行政、法律或相關系所畢業者尤佳。(二)熟諳電腦文書處理,中文輸入平均每分鐘20字以上。(三)具公務機關工作經驗者優先考量。(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規定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之情事。 |
工作項目 |
辦理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協辦行政中立訓練及其他臨時交辦業務。(工作時間至99年公務人員普考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約至99年10月下旬)。 |
工作地址 |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之3號)。 |
聯絡方式 |
採通訊報名,請檢具履歷表(附照片)、專科以上學歷及相關資歷等資料影本,於99年6月11日前(以郵戳為憑,信封請註明:應徵約僱職代)逕寄本會人事室。聯絡電話:(02)82367172游小姐。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甄試。報名資料恕不退件。 |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約僱職務代理人
linker 發表於: 2010-6-06 23:42 來源: ADJ網路控股集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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