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怎樣才能讓你明白我如何愛你?我默默忍受,飲泣而眠?我高聲喊叫,聲嘶力竭? 我對著鏡子痛罵自己?我衝進你的辦公室把你推倒在地?我上大學,我讀博士,當一個作家?我為你自暴自棄,從此被人憐憫?我走入精神病院,我愛你愛崩潰了?愛瘋了?還是我在你窗下自殺?明明,告訴我該怎麼辦?你是聰明的,靈巧的,伶牙俐齒的,愚不可及的,我心愛的,我的明明……”
馬路在台上瘋狂的述說他的愛。台下的人因他的瘋狂而哄笑,而我,則因他瘋狂裡的無助而落淚。
是的,這是一件不值一提的小事。可是,它會讓每個人為之瘋狂。如果掏出一顆心,就像從口袋裡掏出一顆糖那麼簡單,我想馬路也會把這顆心捧在手上。
你看著馬路忙忙碌碌,學習進修,努力提升自己,顯得強大無比。可實際上,他只是一個紙燈籠——看著光芒耀眼,其實脆弱得吹彈可破。
愛情裡的男男女女都是紙燈籠。
某日,馬路充當一個人的替補,度過了幸福的一晚。台上的燈光把他們兩人的影子印到劇場的牆上。他們一直在奔跑,很久很久。我能感受到馬路的幸福。他試圖伸出手臂去擁抱前面的明明,可最終只擁抱了自己。
天亮了,屬於馬路的幸福也結束了。
“所有的氣味都消失了,口香糖的檸檬味,她身上的復印機味,錢包的皮子味,我的鼻子已經聞不到任何東西。我開始懷疑自己,懷疑我對她的愛情,懷疑一切……什麼東西能讓我確定我還是我?什麼東西讓我確定我還活著?——這已經不是愛不愛的問題,而是一種的較量,不是我的她的較量,而是我和所有一切的較量。我曾經一事無成這並不重要,但是這一次我認了輸,我低頭耷腦地順從了,我就將永遠對生活妥協下去,做個你們眼中的正常人,從生活中攫取一點簡單易得的東西,在陰影下苟且作樂,這些對我毫無意義,我寧願什麼也不要。”
說自己什麼也不要的人,才真正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麼。
如果你足夠幸運,此生你會遇到一個人。你愛他,不是因為他愛你,而只是因為他就是那樣的一個人。
“即使知道那個人不喜歡自己又怎樣,自己喜歡還是喜歡啊!……就是那麼簡單。”
他愛你也好,不愛你也好,他就在你心裡。
你因為愛他,而不害怕老去;你因為愛他,開始懼怕死亡。
遇到他,你會知道自己想要的幸福是什麼。
只是,也許你就從此與幸福隔岸相望。
當然很痛。要放棄嗎?
“也有很多次我想要放棄了,但是它在我身體的某個地方留下了疼痛的感覺,一想到它會永遠在那兒隱隱作痛,一想到以後我看待一切的目光都會因為那一點疼痛而變得了無生氣,我就怕了。愛她,是我做過的最好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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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來說兩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