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行政院衛生署中央健康保險局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約僱助理 |
職系 |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2-桃園縣 |
有效期間 |
099/06/03~099/06/08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公私立大學以上學校畢業並熟悉電腦文書處理作業。 2.於僱用期間內無兵役義務。 |
工作項目 |
1.擔任二三五六類保險對象承保受理業務、現埸民眾服務、電話服務及公文處理。 2.處理各項輔導納保、資料庫清理專案。 3.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桃園縣中壢市中山東路三段525號 |
聯絡方式 |
1.報名時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最高學歷證書影本、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專業工作經歷證明影本(無則免附)等足以證明符合上開職缺資格條件之相關資料,於99年6月8日前逕寄至「320桃園縣中壢市中山東路三段525號6樓人事室陳小姐收」,信封請註明「應徵承二科職務代理人」;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資料內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經本局初審合格後擇優另期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另通知及退件,本案聯絡電話:(03)4339111轉6103,承辦人:陳小姐。 2.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至99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錄取人員分配報到前1日止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另薪資依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相關規定,以薪點220標準支給,折合薪資25,872元。其他勞健保等均依相關規定辦理。 3.本次公開甄選,除正取1名外,增列備取2名,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候用期間3個月。 |
行政院衛生署中央健康保險局 約僱助理
linker 發表於: 2010-6-06 23:45 來源: ADJ網路控股集團
查看全部回復
我也來說兩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