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以為我的過去、現在、未來,一直很幸福。然而,我錯了。我的未來,不再幸福。
大概,三年前吧。我認識了她,她待我很好,我喜歡她,她也愛我。她曾經認真的給我說:“你是我的寶貝,我不讓你痛,讓你受委屈,哪怕一點點也不行。”
大概,三年后吧。一場大火,燒毀了我的家,燒毀了她,但卻沒有燒毀我。我還清清楚楚的記得,大火來了,她依然是那句話:“你是我的寶貝,我不讓你痛,讓你受委屈,哪怕一點點也不行。”
然后,她死了,連骨灰都沒有留下,卻保護了我。大火只改變了我的容貌,卻沒有改變我的記憶,那場大火,把我左半邊的臉燒的疙疙瘩瘩,眼睛也有輕微的損傷。不止一個朋友勸我:“去整容吧,你這個樣子,還怎麼做你的職業啊。”
我不,因為這是我最慘痛的記憶。我不能忘,更不能,忘了她。
夜,凄凄慘慘戚戚,孤孤單單獨獨。一輪殘月掛在天邊,一切化為朦朧。我單獨坐在水晶沙發上,心中充滿了寂寞。再也沒有人在這個時候把我公主抱回床上,再也沒有人在這個時候給我泡一杯迷魂藥微笑著讓我喝下去,再也沒有人在這個時候拿著一瓶毒藥在我面前興奮的晃著。再 也 沒 有 了。
起身,回房。坐在床上,我細細端詳起我的手腕。不粗不細,微微透明的皮膚,里面的血管看的一清二楚。我拿起床前的小刀,輕輕的把手腕割開,頓時,一縷一縷的鮮血從刀刃下流出來,很紅,很妖,很鮮亮。給這個只有黑與白的房間增添了一許和諧的色彩。血光肆意,一滴一滴的,滴到地下,立即摔成了幾瓣,在地板上留下一個個梅花型的印記。
玩夠了,該干正事了。我用刀尖一挑,我的大動脈,就被挑斷了。我不是人了,我可以愛干什麼就干什麼了。我開心的笑著,用刀把傷口愈合。
我躺在床上入睡。 第二天,我上街尋訪漂亮的女孩子。
毀容以后,我就已殺害漂亮女孩為樂。先把她們玩夠了,在慢慢的殺害,喜歡聽她們痛苦的尖叫,喜歡聽她們懇切的求饒:“求求你放了我吧,求求你放我了吧。我,我會感謝你八輩祖宗的。”
每到這時候,總是把她們不屑一顧的踢到一邊。
突然,手機響了,接到了一個驚人的消息。她(就是死了的那個)有一個孿生妹妹。
我自然是高興的發了狂。我去見了她。
她長得和她姐姐幾乎一模一樣。只是,她的眼睛是琥珀色的,而妹妹的眼睛是深咖啡色的。 突然,她說了這樣一句話:“我想死,我能死在你手里嗎?”
我痛快的答應了,并且讓她嘗試了吊死的死法。她吊死之后,我特意量了量她的舌頭有多長,“啊,十厘米,好長啊。”我興奮的說。
不久,我就被法院因為故意殺人罪判處了死刑。我開心的呵呵笑著,去了刑場。一聲槍響,我死了。不過,我死之前,就是子彈已經打入胸膛了,還站起來對行刑手說:“這種死法一點都不美觀,下次換一個。”
我開心的呵呵笑著,繼續用我的另一個肉身在人間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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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來說兩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