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職 系: | |
職 稱: | 暫僱人員 |
官等職等: | 暫僱五等約32928元 |
名 額: | 一(預估98年12月出缺) |
性 別: | 不拘 |
工 作 地: | 31-台北縣 |
上網期間: | 自098年10月22日 ~ 098年11月05日 |
資格條件: | 1大專以上學校園藝、景觀、土木、建築相關科系畢業;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之一情事者。(男性須役畢) |
工作項目: | 1綠美化調查、景觀設計、公園及路樹管理等業務;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縣新莊市公所 |
聯絡方式: | 符合資格且有意應徵者檢附:一、新公務人員履歷表(述自傳,簽章)、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身分證正反面(註明僅供查驗身分用)(皆以A4影印);二、請於98年11月5日前(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以放棄論)掛號或逕送臺北縣新莊市中正路176號人事室收【信封註明應徵建設課暫僱及白天電話】,聯絡電話29929891*164;三、若應徵資料提供不實或有遺漏,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責。初審合格者擇優面談甄選,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