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行政介紹:
依據考試院所制定「職系說明書」,教育行政主要包含教育行政、社會教育行政和體育行政:
(1)教育行政,主要包含各級學校之課教務、學術機關之學術行政事宜。
(2)社會教育行政部分,含補習教育、進修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事項,以及語文推行、視聽教育、遠距教育、終身教育、藝術教育等。
(3)體育行政,則包含學校體育、國民體育、全民運動、競技運動與運動設施之規劃,另外還有體育學術之研究工作等。
總的來說,教育行政是公務體系的職稱,與學校教師迥然不同,老師是採聘任制,師資的取得是修習教育學分、實習和考照,教育行政則是
依國家考試及格的資格晉用。
◆應試資格
等別 |
應考資格 |
2.經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 |
3.經高等檢定考試及格者。 | |
四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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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經初等考試或相當初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 |
3.經高等或普通檢定考試及格者。 | |
五等 |
中華民國國民,年滿18歲以上,不限學歷。 |
◆應試科目
等別 |
共同科目 |
專業科目 |
四等 |
(中華民國憲法30%、法學緒論30%、英文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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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教育概要 | ||
3.心理學概要 | ||
4.教育測驗與統計概要 | ||
五等 |
※1.國文(含公文格式用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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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民與英文(公民70%、英文30%) | ※2.教育學大意 | |
【註】:「※」採測驗試題、「◎」採申論及測驗之混合式試題、其餘採申論試題。 |
◆工作性質與分發單位
※教育行政─坐擁穩定、高薪、文教氣息濃厚的好工作
教育行政分發單位主要是教育部、各縣市教育局及各級學校,若您不曾修過教育學程卻喜歡學校環境,嚮往穩定、高薪、濃濃
書香氣息,教育行政絕對是您的第一選擇。教育行政尚有一項特點,由於學校有寒暑假,在寒暑假期間,工作相對輕鬆許多。
因此,從事學校行政工作不但穩定、環境單純、且工作事務也較不繁瑣,值得報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