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職 系: | 無 |
職 稱: | 約聘人員 |
官等職等: | 無 |
名 額: | 1 |
性 別: | 不拘 |
工 作 地: | 13-台中巿 |
上網期間: | 自098年06月30日 ~ 098年07月07日 |
資格條件: | 1. 大學以上學歷。 2. 具備word、excel、powerpoint等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3. 主動積極、刻苦耐勞、具團隊精神及協調溝通能力。 4. 具一年以上工作經驗,對總務工作有興趣或經驗者為佳。 |
工作項目: | 1. 新臺幣1萬元以上至10萬元以下小額採購。 2. 水、電、瓦斯、報紙、油料等費用請購與核銷業務。 3. 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
工作地址: | 403台中市西區民生路140號 |
聯絡方式: | 1.符合上列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於民國98年7月7日以前(以郵戳為憑),檢具履歷表(含自傳一篇,約500字)及相關學經歷證明文件影本各1份,信封需註明「應徵總務處約聘人員」及日、夜間與手機聯絡電話,以掛號郵寄403台中市西區民生路140號,本校總務處事務組王小姐收,聯絡電話:(04)2218-3200。2.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筆試或面試(時間另行通知),並視甄選成績增列候補名額1名,如未獲通知遞補,則自動喪失候補資格。3.若未獲通知筆面試及未獲遴用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附註:1.若通過行政院人事行政局認可之英語檢定及格者、具有身心障礙或原住民身分者,請檢附相關文件證明影本。2.本職缺係代理現職人員侍親留職停薪期間所遺業務,任職期間為自實際到職之日起至99年6月5日止,惟如因留職停薪人員提前復職,本案約聘人員即需無條件離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