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教育文化委員會通過教師法修正案,將老師們在校服時間長短納入規範,老師的工作未來將不再是責任制的每天忙10幾個小時,而是依照規定工時上下班,成為另一種打卡公務員。目前修正案中規定,每週最長工作不超過40個小時,一週5天,每天8小時,最快可能在今年8月1日開始實施。
教育部表示,因之前並無規定教師在校服務時間,除非身兼行政職,一般老師沒課即可離開學校,主管機關卻常常接到家長來電詢問,為何沒課時就找不到老師?老師工作是否每天應在學校待滿8小時?為了一勞永逸解決此問題,教育部先配合工會法修法,讓原本全台17個縣市的教師會可以在今年5月1日開始,轉成教師工會,並同時修改教師法,將老師工作時數納入規範中。
據了解原本一句團體協約法第12條規定,工時必須透過團體協約協商,但協商代表的是消耗老師、校方、主管機關三方面的時間成本,且難保有眾人一致信服的結論,反而造成學生受教權益損失,也可能因為縣市不同變成一國多制的狀況。因此特別修法規範統一工作時數,明確規範教師在校服務時間,保障學生受教權益。
此舉引發許多爭議,家長團體就質疑,老師除了正常上課,還會有課後輔導、校外教學、家庭探訪、擔任導護、備課、午休、寒暑假等等,這些算不算工時?還是當作加班?8小時到了待在學校沒走可以領加班費嗎?寒暑假工時又該如何計算?對此教育部次長陳益興表示,目前已經著手擬定教師在校時間的詳細計算方式,會把老師在校服務的各種項目都納入考量範圍,並同時配合草擬「教師請假規則修正案」,將可能產生的爭議降到最低點。
查看全部回復
我也來說兩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