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張小嫻
每次聽到別人說我寫了許多情書與情話,我都不免有點汗顏,好像我很了解愛情,也很了解男人這種生物似的。
誰會真正了解愛情?要是你了解它,你便不會去談它了。
我其實不了解男人,我也不了解女人,正如我不是很了解自己。
在博客裡寫過這一段文字:
『曾經幻想,有一天,不做現在的我,
變成另一個人,
過另一種人生,
愛上別的人,
經歷另一些愛恨恩情與離別,
體會另一種無常,
再也不會遇上現在愛著的人 ,
在另一種人生裡,和他成了陌路人,
也許會相遇,卻永不相識。
那會是怎樣的人生?
寫作的人,都是性格分裂的。我常常扮演我小說故事裡的主角。
有時候,我是漂泊無依的女孩。
有時候,我是痴心女子。
有時候,我是敢愛敢恨的小歌后。
有時候,我是吸血鬼。
真實的我,說不定也是性格分裂的。
我很有紀律。但我也很任性。
我很長情。但我好像也可以很無情。
我很有毅力,但是,我其實每天都想著要放棄。
因為寫作,我可以繼續分裂下去,像一個演員,在每齣戲裡過著另一種人生。
戲如人生,沒有不散的筵席,
但戲裡的筵席總比人生美好些。
小說如人生,悲歡離合,
但小說的離別總比人生繾綣些。』
要是過另一種人生,再也不會遇到他,會是比較幸福,還是不幸?
這是個沒有答案的問題。
變成另一個人,遺忘了過去,今生領受過的深情摯愛,聽過的情話,還有那牽過我手的手,都要放開,我捨得嗎?也許還是不捨的,還是希望在另一種人生裡,再次遇上他,再談一段戀愛,但是,這一次,要補滿上一次所有的遺憾,把最好的留下來。
多麼貪婪的想法!
所以,我不了解愛情,不了解自己。沒有一段愛情可以重來,即使重來,我也許還是會犯上同樣的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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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來說兩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