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文華
我寫愛情小說,主持愛情節目,常有人問我,浪漫是什麼?
我堅信星期六晚上十點就睡覺是浪漫的,因為星期天一早要跟她去爬山。七點起床,平日擁擠的捷運沒人,好像是我家開的。坐到士林站,下來轉「小15」。「小15」,多麼可愛的名字!你怎麼能不愛它?坐上這種比休旅車稍大的公車,感覺像是坐娃娃車去踏青。
一大清早,上陽明山的路,搖著搖著就睡著。因為常睡過站,所以不敢坐在最後一排。每次都擠在司機後面,麻煩他到「冷水坑」叫我們。下車後,天地開闊,揉揉眼睛,準備征服台北第一高峰。
雖說是台北第一高峰,其實也只有一一二○公尺。但我的女伴總是怕中年的我心臟病發作,頻頻要我在休息站暖身。上去十分鐘後,長滿青苔的台階變得很陡。不但喘,大腿還痠,走了幾十階就想休息,後悔為什麼不和她留在被窩裡玩遊戲。她的臉沾滿汗水,卻倔強地不擦。汗水是浪漫的,因為汗水不會騙人。當愛情的起點通常是夜店的濃妝,白天的汗水就更值得珍藏。
因為很喘,所以沒有餘力講話。彼此的陪伴,是還願意往上爬的唯一原因。快到山頂時,風越來越大。內衣都溼了,碰到背脊一陣冰涼。我遞給她一塊巧克力,補充血糖準備攻頂。她遞給我一個眼神,意思是不管在哪兒我都會等你。我士氣大振,最後幾百公尺,像狗一樣張嘴呼吸。登不登頂無所謂,我不用在每件事情上證明自己的意志力。硬撐著,只是想在山頂上跟她坐在一起。
山頂風大又無遮蔽,輕的人會被吹走。下坡時,我們彼此提醒對方蹲低。我把容易被風吹掉的棒球帽換成毛帽,她收起帽子綁個馬尾。一步一步,不著急。山裡氣候多變,冬雨一陣一陣。雨洗掉她的汗水,淋濕我的眼睛。我第一次體會到,「斜風細雨不須歸」的意境。
下坡路很輕鬆,我們互糗對方上坡時的蠢樣。我堅信狼狽是浪漫的。通常情侶都是在上床後才慢慢露出狼狽的一面,我認為一開始就狼狽,可以節省很多時間。
回到冷水坑才十一點。當城裡的朋友剛起床,我們已經過了一天。等車時,我累得坐在地上。她說:「想不想去秘魯爬山?」我說:「啊?」她說:「秘魯月亮大,夜晚的『的的喀喀湖』邊月光很亮。白天睡覺,晚上沿著湖走一整夜,不是很浪漫嗎?」在月光下走在南半球的湖邊,為此,三十小時的飛機又算什麼?
你上一次在月光下夜遊,是什麼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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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來說兩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