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開放初期,我認識的一位當地名演員被一家酒店“誠聘”去做“形象大使”,開的價碼也過得去,全部工作就是陪酒店老總請的政府官員和客戶頭頭吃飯喝酒。開頭效果似乎不錯,當地媒體大肆鼓噪了一陣,各方都覺得頗有面子。但時間一長,各方就有了不爽:演員固然是名演員,畢竟是老男人了,官員和富翁見識一回也就足夠了,再來若還是見到這樣一張舊菜單似的老男人臉,食欲即便不受影響恐怕也提不起太大的興趣;演員本人則忽然發現,除了性別、年齡的不同和不用上床之外,自己跟“三陪小姐”其實沒有什麽不同;酒店老總也漸漸覺得,名演員越來越難伺候,不像開始那樣隨叫隨到。有了開張初期的新聞效果,酒店的名聲早已遠播,早沒有名演員什麽事了。
離開酒店后的名演員很痛心,把這次“自取其辱”的經曆當做一個深刻的人生教訓教育我這一類年輕人:一個人要保持尊嚴就千萬不要受金錢的誘惑。
我當時很認可他的話,暗自下定決心,這輩子決不要被工資和稿費之外的“聘金”之類左右自己的活法。但沒想到,等到有一天,有個財政很富裕的文化單位主動提出讓我挂個名,他們支付相應的津貼,我還是動了心。若不是當地的財政部門認爲那名義找不到相關制度的依據無法付款,我也許就重蹈那位名演員的覆轍了———雖然我不是他那樣的名人。
聽過一個笑話,說是有位哲學家做過一個實驗:他問兩個男人,如果有人出100元買你們的愛妻,你們是否願意,兩個人都搖頭。他又問,如果出100萬呢?其中有一個點了頭。他繼續問道,100億呢?結果另一個人也點了頭。
上面說的是一個笑話,但英國哲學家羅素好像還真是這樣想的,他說:人之所以有道德,是因爲受的誘惑太少。要是有致命的誘惑向某個人的命門發起攻擊,沒有人能夠幸免。
當然現實中沒人出100億去買一樣喜歡的東西,也不太可能拿100萬去買別人的老婆,但現實中大大小小的誘惑卻是無處不在,可以說人有多少欲望,這個世界就有多少誘惑,一個人一生中誰都預料不到會遇到多少誘惑。
不久前,得到通知,讓我忝列茅盾文學獎的評委。我最不希望的是接到我曾敬仰的作家或很熟悉的朋友爲自己申報評獎的作品打招呼的電話。我始終覺得,一個真正的作家所專注的只會是自己的創作,在各種誘惑面前應該是很淡定的:他會尊重榮譽,但不會對名利太過在意。我希望我最終作出的投票決定完全是我自己獨立的決定,不受絲毫來自外部的任何影響。我最害怕的是我對那些我一向仰之彌高的大作家的敬仰受到哪怕那麽一丁點的損害。使我欣慰的是,我沒有失望。
當然,誘惑並不絕對是壞東西。在一定的程度上,誘惑可以引發人的激情,或使人産生一種持久的動力,堅定地走向一個既定的目標。誘惑可以改變人的命運,也可以促進社會的發展。但更多的時候,誘惑使人迷亂彷徨,失去人生方向,甚至失去自我。如何面對誘惑,真是人生的一個大課題。
有人總結了對待誘惑的三個辦法,我覺得有一些參考的價值:一是保持平常心,不做白日夢;二是提高對誘惑的臨界點,定得越高越好;三是多交幾個思想和品位有高度的朋友,以使關鍵時刻有人提醒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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