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抽查市售宣稱「百分之百天然果汁」飲料產品標示(如下圖),發現上述食品雖以天然果汁為原料,惟其經過濃縮、還原再加水稀釋之加工製程,卻宣稱百分之百天然果汁,易造成消費者誤解其為百分之百的天然現榨果汁。
依據行政院衛生署95年12月15日衛署食字第0950409027號公告規定市售包裝果汁及蔬菜汁飲料應依CNS2377「水果及蔬菜汁飲料(已包裝)」國家標準之規定,顯著標示原汁含有率,其規範對象為原汁含有率100%以下之包裝果汁及蔬菜汁飲料。產品如欲宣稱為果汁或果汁飲料,自應符合CNS2377之定義,且依衛生署公告之規定標示原汁含有率。目前市售宣稱「百分之百」的包裝果汁,其外包裝雖依規定標示「濃縮果汁」及「原汁含有率」,惟標示之字體僅2毫米雖符合食品衛生管理法之規定,但消費者實在是很難清楚辨識。
為迎合消費者喜好,果汁飲料產品風味眾多且推陳出新快速,衛生局呼籲業者應依法提供符合規定之包裝食品標示,包含:品名、內容物、食品添加物、廠商資訊、有效日期、營養標示、原產地、濃縮果汁及原汁含有率等項目,作為消費者選購時之參考。
民眾在選購包裝果汁(蔬果汁)飲料時,除檢視外包裝是否依規定標示前述項目外,如有宣稱「百分之百天然果汁(或蔬果汁)」,應詳閱成分原料如為天然濃縮果汁,則應加註標示「還原果汁」字樣,如宣稱「非濃縮還原果汁」,則應檢閱成分原料是否為鮮榨水果原汁,作為選購依據。衛生局表示包裝果汁(蔬果汁)飲料產品開封後宜儘早食用,並依外包裝標示之保存方式及食用建議存放,以確保食品安全。考量健康營養之需求,衛生局建議民眾在家自製鮮榨蔬果汁飲品,增加每天蔬果之維生素、礦物質及膳食纖維攝取量,幫助促進身體健康及預防慢性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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