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名時間: | 2013/2/27 - 2013/3/6 |
考試時間: | 2013/3/27 - 2013/3/27 |
報名方式: | 通信報名 |
薪資待遇: |
1.凡經公告錄取者,其所涉之權利義務,悉依本甄試簡章暨本局勞工工作規則等相關規定辦理。
2.本次進用臨時人員應先予試用,試用期間三個月,試用成績不合格者不予僱用,相關試用考核 規定悉依本局勞工工作規則辦理。 3.本次進用臨時人員每月基本薪資為新台幣20,250元(含個人勞健保自付額)。 |
一般類組
工作內容: | 垃圾收運、資源回收、廚餘回收、道路清掃、側溝清理、髒亂點清除、大型傢俱清運、消毒、小廣告清除、綠美化、彈簧床拆解及其他環保相關工作等;並依本局實 際業務需求,統一指揮調度工作,不得有異議。(內含原住民保障名額4名、本市城西垃圾焚化廠暨掩埋場當地城西里里民保障名額4名、本市永康焚化廠當地王行 里里民保障名額1名、唪口里里民保障名額1名、本市安定衛生掩埋場當地大同里里民保障名額2名;上開保障名額如未獲足額錄取時,其未足額人數餘額併入一般 類組錄取名額內)。 |
應考資格: |
1.基本資格:中華民國國民,且設籍臺南市並滿6個月以上,設籍期間核計至報名截止日,即101年9月7日(含)前完成設籍。如係大陸地區人民來台定居
者,設籍須滿10年以上,即92年3月7日(含)前完成設籍。
2.性別限制:男女不拘。 3.年齡限制:滿16歲以上(即86年3月7日(含)前出生。 4.健康狀況:身心健康、無吸食或注射毒品、體力足以勝任所指派工作 |
錄取名額: | 85 |
駕駛類組
工作內容: | 垃圾收運、資源回收、廚餘回收、道路清掃、側溝清理、髒亂點清除、大型傢俱清運、消毒、小廣告清除、綠美化、彈簧床拆解及其他環保相關工作等;並依本局實 際業務需求,統一指揮調度工作,不得有異議。 |
應考資格: |
1.基本資格:中華民國國民,且設籍臺南市並滿6個月以上,設籍期間核計至報名截止日,即101年9月7日(含)前完成設籍。如係大陸地區人民來台定居
者,設籍須滿10年以上,即92年3月7日(含)前完成設籍。
2.性別限制:男女不拘。 3.年齡限制:滿16歲以上(即86年3月7日(含)前出生。 4.健康狀況:身心健康、無吸食或注射毒品、體力足以勝任所指派工作。 5.駕駛類組資格:須領有職業大貨車(含)以上駕駛執照,且於報名表具結應於進用後依指定期間擔任駕駛工作。 |
錄取名額: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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