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職 系: | 農業行政 |
職 稱: | 課員 |
官等職等: |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
名 額: | 1 |
性 別: | 不拘 |
工 作 地: | 37-彰化縣 |
上網期間: | 自098年12月05日 ~ 098年12月15日 |
資格條件: | (學經歷、考試及格類科等資料說明) 1.學歷:大專以上學校農業相關科系畢業。2.考試:具有高、普考或同等級以上相關之考試及格。3.經歷:不限。4.現職:具農業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員。5.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或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規定不得辦理陞任情事之一者,不得報考;如經錄取,撤銷其錄取資格。6.如在現任職機關有服務義務或不同意商調者,請勿報名。 |
工作項目: | 糧食產業相關業務 |
工作地址: | 彰化縣員林鎮和平街11號 |
聯絡方式: | 1.本次甄選增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為限。 2.採通訊報名方式(否則不予受理)地址:彰化縣員林鎮和平街11號人事室收。 3.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考試及格證書、現職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學歷證書等資料影本。信封上請註明應徵職稱、職系。 4.期限:民國98年 12月 15 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合者約談,恕不退件。 5.履歷表內請註明日、夜間聯絡電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