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銓敘部:規定行之有年

envoy95 發表於: 2013-10-11 08:09 來源: ADJ網路控股集團


【聯合報╱記者曹以會/台北報導】

關於專技人員轉任公務員,若考上高普考,須重新審定俸級。銓敘部官員指出,從1993年辦理專技人員轉任公務員制度以來都是如此,從未改變。

銓敘部官員指出,用人機關如果依正常取才途徑都找不到合適的專技人才,取得行政院人事總處同意後,就可依專技人員轉任公務人員條例相關規定,對外徵才。

因為是某一職系缺人,才開特例來找人才。

銓敘部官員指出,曾有人不服提行政訴訟,由於法律條文規定清楚,銓敘部從沒有輸過官司,「規定行之有年」。

銓敘部官員建議,過去的年資可併計,馬上可從6職等年功俸頂起薪,2年後升任7職等,只要年資夠,表現佳,馬上就可以年功俸頂敘薪,比一般新進公務員薪水多一萬多元,實領薪水比9職等並沒有少很多,卻有更大的發展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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