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鄭瑋奇/專題報導】 | 台灣新生報 – 2013年11月10日 上午12:00
中華民國機車黨發起人董建一針對開放內線車道讓機車行駛表示,開放內側車道能夠增加機車行駛安全,且這只是將原本屬於機車的路權,重新還給機車族。雖然在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四十五條之十三規定,機車不在規定車道行駛可處新台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但在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名詞釋義當中,機車是歸屬於汽車當中,所以路權應與汽車相同,不應該違反平等原則特別針對機車族規劃禁行機車路段。若是政府願意在外線道規劃一條與內線禁行機車等寬的機車專用道,讓機車族有安全、便利的行車空間,就不反對道路內線禁行機車。
台灣現行道路規劃方式對機車族相當不友善,因為不論在車流量龐大的首善之都台北,或是車輛較少的花東地區,因為台灣是住商混合區,各縣市道路最外側車道一定會有汽車、計程車、公車甚至是貨車臨時停車;董建一表示,若道路只有兩線道,內側還禁行機車,難道要機車族等到臨停車輛離開才能前進嗎?
有人質疑開放內線車道會讓機車變得更隨便亂鑽車、超車,使得交通更混亂容易發生事故;董建一說,這完全是無稽之談,像是台北市忠孝東路四段已開放三線車道讓機車行駛,根據北市交通大隊統計,開放後一年機車A1類事故(車禍當場或是二十四小時內死亡)從十三件降到六件。且長年下來內側車道禁行車道機車,讓汽車駕駛習慣在內側超速開快車,一旦搶黃燈或闖紅撞上機車或汽車,就都會是非常嚴重的車禍。
對於全部內線車道都開放機車行駛,機車就可以直接於路口左轉,董建一表示,機車黨訴求中並沒要求全部道路都廢除兩段式左轉,但T行路口或是待轉區小且危險的路段(忠孝東路與新生南路口,待轉區既小且進入待轉區道路遭人行道擋住,機車族待轉時無法繞道後面再停進格子,大都用倒退進入)應該要優先廢除兩段式左轉。因為機車族待轉時若不在待轉格中,出車禍還要機車駕駛承擔部分責任,若是政府無法在所有路口規劃出安全代轉區,就應該讓機車族自己選擇直接左轉或是兩段式左轉。另外,目前大多數路段都強制機車族要兩段式左轉,讓現在汽機車駕駛都有一些不良用路習慣。一般來說車輛要左轉就事先靠左,右轉就靠右,當碰到不用兩段式左轉路口時,一些機車駕駛都習慣先往右側行駛後再直接左轉導致後方車輛容易直接撞上;還有一些駕駛可能是習慣騎車兩段式左轉,在開車時竟然也兩段式左轉,實在讓人無言。
A1類車禍降低最主要原因,主要是因為機車有更多的空間可以行駛,不用跟汽車、公車、大貨車在外線爭道。董建一認為,機車基本路權應該要有三條車道,沒有的話會讓交通更混亂;因為政府一直以來都建議車輛超車要從左側,若機車路權只有兩線道,最外側車道又有一堆車輛臨停,沒有路權的機車族要怎麼超車。另外,一些大車在要右轉時擔心壓到人行道,往往都從外線第二車道右轉,但是大型車輛都會有內輪差,行駛外側機車一不注意就容易發生車禍;且機車行駛最外側車道與大車一同過路口時,除了會看不見交通號誌燈號之外,更有可能因為大車擋住機車身影,使對象車道左轉車輛撞上跟在大車後的機車騎士。
爭取至少開放3線道
至於如何規劃道路才會是較好的選擇,董建一認為,雖然台灣的情況在一般道路是不可能使用車速分流(每線道都有不同車速限制),但也不適合使用車種分流;若一定要以車種分流,就要像台北│淡水間大度路一樣,以分隔島將汽機車隔離,讓機車有獨立路權。董建一建議,無法給機車獨立路權的三線道以上道路,都至少開放三線道給機車族;對於只有三線道的路段,可以縮減最內側車道寬度,使汽車與機車無法並排行駛減少擦撞機率,同時加寬最外側車道寬度,讓車速較慢的機車騎士行駛外側車道時,不會被臨停車輛逼迫往內線變換車道。
目前交通部公路總局是建議各單位自行評估哪些路段需要個案開放內側車道讓機車行駛,對於記者詢問認為台北市有哪些道路需要開放。董建一表示,東西南北向縱貫道路全部都應該開放,三線道只是先將機車族基本路權拿回來,未來再爭取全部車道都開放機車行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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