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l in one”長照新模式 避免剝削移工
kanglin102 發表於: 2013-12-30 17:15 來源: ADJ網路控股集團
文 / 李映昕 邱彥瑜 林玲瑩
【看見長照現場的移工身影 系列9】
台灣逐漸步入高齡化社會,使用居家服務的比例卻僅有3%,大多數的照顧責任都落在家庭身上。家庭又聘僱外籍看護工,但其勞動狀況惡劣;在訴求更完善的長照政策時,也應為外勞提供合理的勞動條件。弘道基金會試辦的「all in one走動式服務」,採取彈性的「定點、多次」服務,外籍看護工的勞動條件更受到保障,被視為未來可能推廣的照顧模式。
弘道原本以提供居家服務為主,但居家服務限制重重,例如備餐時只能煮老人家要吃的飯、掃地只能掃老人家活動的範圍,而且只提供白天照顧,不負責夜晚,但照顧失能者不可能分晚上、假日。政大社工系教授王增勇認為,國家不願意跨越家庭負責的範圍,相較之下,民眾就會覺得外勞好用的多,可以照顧老人又可以做家事。
2009年,弘道執行長林依瑩到北歐了解「走動式服務」,發現走動式服務的優點。這種照顧模式的特色是「定點、多次」,以責任制取代鐘點制,服務員不住在家裡,而是依照長輩的需求,一天分多次到家裡協助。林依瑩舉例,每天的用餐時間,服務員可以先來幫忙備餐,在長輩用餐時幫忙寄信,回來後收拾餐具並協助吃藥;等到洗澡時間時,再來協助沐浴。服務員完成任務後,就到其他家庭服務,不用被時間綁死。
走動式服務 比居家服務有彈性
走動式服務的好處是彈性很大,可以滿足被照顧者的不同需求。有些長輩可以自己打理生活,只是需要服務員協助特定事項,例如陪同就診,就可以申請all in one的服務,不需要特別聘專職看護。All in one的服務員們會組成一個團隊,共同負責一、兩個社區,以提供密集、就近的服務,萬一長輩臨時有什麼需求,就可以很快協助處理。
北歐模式的參考價值高,但林依瑩說,如果台灣要模仿,關鍵是要能提供24小時的服務,台灣看護一般較不願意晚上工作,這部分可以引進外籍看護協助。目前弘道的做法是,兩個台籍服務員與兩個外籍服務員搭配,服務八到十位老人家。他們的設計是分成「照顧秘書」跟「照顧助理」,照顧秘書需要流利的中文能力,以及較為專業的照顧技巧,例如帶領認知學習訓練等活動。目前照顧秘書皆由台灣人擔任,照顧助理則為印尼籍。林依瑩表示,未來印尼同事若能達到照顧秘書的標準,也會鼓勵他們轉任。
民眾自費 依照需求選擇服務內容
All in one的費用,依照項目跟服務時間來計算。以「備餐」來說,服務員可協助購買便當、幫忙微波加熱或者到府煮食等,依照花費時間的長短來收取費用。因此,同樣都是準備餐食,還是要依照不同家庭的需求來量身打造。
目前服務分成兩種,分別是「身體照護」跟「全家型家務」(細節、費用請參考表格)。「身體照護」提供個人所需要的照顧服務;另有針對失智症患者所設計的「認知學習訓練」,例如要患者指出今天的日期時間,以增加他對現實的認知,或者是排拼圖、象棋等益智遊戲。
「全家型家務」則提供案家所需要的家務整理,但這種服務,是否會讓服務員變成打掃工?弘道基金會新北服務處主任陳奐宇表示,由於台灣的家庭型態多為雙薪,白天可能沒有多餘人力打掃家務,如果服務員幫忙打理,家人下班回到家裡,就可以把時間拿來陪伴長輩。All in one照顧秘書李婉清則認為,家庭環境的整潔,也會影響被照顧者的健康,因此將家務納入服務內容是必要的。
在與案家第一次見面時,弘道會詢問對方需要的服務,並依此計算出費用。all in one的服務,是以「完成任務為基準」,如果服務完成,但時間還沒到,服務員便會提早離開;反之,若時間已到,但服務尚未完成,服務員也會做完再走。經過三到五次的服務,雙方都較了解所需要的服務時間後,弘道會與案主再一次面談,討論項目與時間是否有必要調整。
有下班時間 外勞勞動條件受保障
林依瑩說,比起一般家庭直接聘僱外籍看護,all in one的案家不需要負擔管理的責任,且弘道的服務員都經過訓練,可以提供專業的服務。而對於外籍看護工來說,all in one的工作採排班制,也有規定工作時數,可享有自己的私人時間與空間,是比較有尊嚴的勞動條件。
這種方式,就是所謂的「機構聘僱」,由弘道引進外籍看護,民眾來向機構申請,再由機構派遣過去。王增勇說,all in one整合了本勞跟外勞,好處是外勞的勞動權益受到保障,不用住在雇主家,降低人權侵害的問題。此外,依照現在的規定,外籍看護工如果被雇主解聘,就要遣送回國,應該要有媒合機制,讓外勞能順利找到其他的雇主。王增勇認為,改善外勞的勞動狀況,也等於是保障受照顧者的權益,案家可以透過機構找到適合的人。
All in one從七月開辦至今,目前使用的人數約有一百位,所收取的費用依照個案,從兩百八十元到三萬八千元不等,平均則在一萬元左右。費用的巨大落差,反映出每個家庭所需要的服務不盡相同。
不過,以最高的三萬八千元來說,已經大約相當於2.5個外籍看護的薪水(15,840),一般人可能會傾向聘僱外籍看護,而非選擇all in one。陳奐宇表示,費用的確造成all in one推廣上有困難;是否要選擇all in one,也必須取決於案主的經濟條件,以及需要的服務項目。TIWA理事長吳靜如肯定all in one協調本勞、外勞的機制,但她對於這樣的收費機制,抱持觀望態度。吳靜如說,社福機構是屬於非營利組織,不應該收費,一旦機構開始營利,就會有商業化問題。吳靜如認為,照顧的責任,還是應該回歸到國家身上,但這部分,目前顯然尚未釐清。
資料/圖片來源:公視議題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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