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9.他是否有打壓學術自由?
1. 筆者是此文章作者,希望引發大家思想個中道理,歡迎提出書面反證論點及討論以下問題,筆者使用發放一篇新文章方法來參與討論及回應所有在論壇內讀者的問題。上回討論到,香港自行生產及研發人類豬流感疫苗的可行性?
2. 今次講到如果在美國有一個論壇科學版,當中有一條規則是,「不准對進化論提出反證」。這樣做法是否有違反美國憲法中言論自由的法律原則精神呢?如果是一個國家性專家科學組織,美國國家科學院(NAS)有以上同一樣的規則又是否違反美國憲法中學術自由的法律原則精神呢?無論有任何原因或藉口,專業組織也不能有一條規則高過憲法精神,單純從法律來講,憲法是最高的,對不對?如果你是華人,舉一個使你容易明白的例子,例如在論壇內有一條規則是,「不准對中國香港政府官員提出反證」,如有違者,扣分禁止發言。這條規則是否違反基本法中言論自由的原則精神呢?
3. 如果大家認為只是因為他做得愚笨而已,這樣的事只能做不能講。這樣就證明人心比萬物都詭詐,並不能證明這樣做是符合法律原則精神的。當然,全世界科學性專家組織都不是用這樣最愚笨的方式做事情。但是,只是做不去講也是違反法律原則精神的。例如貪官認為行賄貪污只能做不能講的,但是同樣只是做也是犯法的。
4. 如果大家去查閱過去五十年內,全世界科學性專家刊物對進化論正面及負面反證(如果有的話)論文比較一下,是如何的不成比例並失去平衡,這樣便能清楚證明「科學家不准對進化論提出反證」以上論點存在的真確性。更能從中知道那個科學性專家刊物比較中肯可信,因為專家性科學刊物並非小兒科來的嗎!
5. 不用查閱過去五十年這麼多,單單在中國內地,引述新華網文章:「2006年兩會期間,全國政協常委、國務院參事任玉嶺向政協委員們公佈了他們的一個調查,在接受調查的180位博士學位獲得者當中,60%的人承認他們曾經花錢在學術刊物上發表論文,相近比例的人承認曾抄襲過其他學者的成果。」如果那60%專家花錢在世界性學術專業刊物上發表其論文是合法並完全沒有問題的話,為甚麼美國《科學》雜誌在2006年6月9日的新聞聚焦發表論文,要去指責中國「學術腐敗醜聞動搖中國科學」呢?這樣的指責是真的還是假的呢?如果是假的,為甚麼中國科學家並不出來反辯呢?如果一些包含造假論文,只需花了錢便能在世界性學術專業刊物上發表,這些錢是甚麼錢?如果有這麼多專家花了錢發表其論文,會否沒有人收過錢的可能性?
6. 這裏只是單單調查180位專家,全中國的科學家已經負了多少錢,誰能知道?這個只是一些已經公開了的數字而已,未公開的其他國家科學家負了多少錢,誰能知道?讀者們都應該清楚知道,在論壇內發表論文,最低限度不用花一大筆金錢,甚至犯了貪汚行賄罪自己都不知道,都是比較清者自清。
7. 返回今次的問題,他是否有違反美國憲法中言論自由或學術自由原則精神呢?(在書評中引述的網絡上書目,並不代表筆者立場,只供讀者參考:學術腐敗醜聞動搖中國科學 清理門戶不能拖延,新華網)
(本文未完,下次再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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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筆名:巴拿巴
助理筆名:約書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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