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職 系: | |
職 稱: | 臨時人員(學務處) |
官等職等: | |
名 額: | 1 |
性 別: | 不拘 |
工 作 地: | 02-高雄巿 |
上網期間: | 自099年01月19日 ~ 099年02月23日 |
資格條件: | 1.專科以上科系不拘(以碩士為優先) 2.具文書處理能力(PowerPoint、Excel等軟體 3.個性主動積極、擅溝通 4.具工作經驗尤佳 5.本薪碩士28000元整、學士本薪22000元整5.僱用期間:到職日起至99年9月15日止。 6.教育部培育優質人力促進就業計畫-大專校院教學、職涯輔導及專案管理人力增能方案 |
工作項目: | 1.辦理教育部「大專畢業生至企業職場實習方案」 2.需配合出差(至各企業訪查與評鑑) 3.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高雄市楠梓區卓越路2號 |
聯絡方式: | 請檢送履歷表及簡要自傳,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及其他有助審查之相關資料等影本於99年01月23 日前(以郵戳為憑)逕寄811高雄市楠梓區卓越路2號學務處郭雅琪小姐收(並請註明應徵臨時人員職缺及連絡電話、E-mail address)逾期不予受理,經初審合格擇期通知甄審面試,不合者恕不函復及退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