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愛河邊的“神女”一日來到市議會要求給他們一個正式的職業名稱…
議員:你們打算用什麼稱號勒?神女不好嗎??
妓女:不是不好啦…我們是要更正式的名稱…
議員:那你們要用??
妓女:我們要用新的名稱-“妓者”。
此時原本在旁的記者們勃然大怒…
記者:怎麼可以勒…這樣不是混淆視聽?
此時妓女們大聲說道…
怎麼不可以勒?你們記者是“服務業”,我們也是,你們是“歡迎來稿”,
我們也是歡迎來“搞”,而且“搞”費從優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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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來說兩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