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績法擬修改
累積3次丙等公務員丟差?基層公務員包榮興平日奉公守法,並且好主持正義,深受地方上鄉民歡迎,沒想到在某次的為民服務中,無意間得罪了村長的兒子。村長為了替兒子出口氣,於是向包榮興的主管邢尚書施壓,要他找機會修理包榮興。
包榮興和主管素無恩怨,本以為邢尚書能夠秉公處理,沒想到邢尚書為了討好村長,就在包榮興的年度考績中給了他「丙等」…… 現行狀況 目前全國約有33萬公務人員,每年有400多人的考績為丙等,約佔總人數的0.01%,而考績為甲等人數接近75%,乙等的人數超過24%,兩者總計已在99%以上,這造成考績甲等的人員只是「持平」,拿乙等的人員則覺得委屈,考績制度功能不彰,確實是有可以檢討的空間。
另外,依目前制度,公務員兩年考績甲等,或3年中有1甲、2乙即可升等。 考試院銓敘部修法草案重點 丙等比例,不得低於3%。 每3年檢討一次,10年內累積3個丙等,公務員需辦理資遣或依規定退休。 在甲等之上,再新增優等。優等上限5%,年終獎金比甲等增加半個月。
甲等及優等總量管制65% 1優或連3甲得抵銷丙等。 兩年甲等才能取得升等資格。 引進「同儕之間評比」及「同官等比較」概念。 新聞背後 修法消息傳出後,一般民眾多認為公務員考績方式確有改革的必要,也認為固定比例人員考績丙等,可以改善現行有名無實的考績制度。但公務人員協會則表示強烈反對,在考績法的修改角力中,基層與中央出現了不同的聲浪。 淡江大學公共行政學系副教授黃一峰認為,考試院想要改革的立意值得肯定,但要注意到考績制度的目的是提升公務人員的績效和品質,所謂的三丙淘汰、優等獎勵都只是一個管理的手法,真正有待落實的,還是平時的輔助、督導。
強制固定比例的利弊 在考試院提報的修正草案中,爭議最大的莫過於「每年強制3%人員考績丙等」。黃一峰說,現行考績法對表現不佳的公務員幾乎束手無策,明訂丙等比例的好處是可提供主管作為要求公務員「惕勵」與「改進」的手段;但從另一方面來說,要求每個單位不論業務多寡、滿意度高低,一律固定提報3%的丙等人員,也未免削足適履,過猶不及了。
黃一峰建議,丙等比例可逐年適時檢討,包括固定3%的比例,實在沒有必要把它卡死。 諷刺的是,在基層人人自危、質疑「優甲沒份,丙等照輪」的反對聲浪中,銓敘部長張哲琛則認為主管考列甲等以上人數,以85%為上限這可以打破以往「高官、主管都是甲等」的迷思,這似乎和基層的認知相左,黃一峰表示,考試院仍過度保護公務員,公務員甲等以上比例仍太高,世界各國甲等及優等總量多不超過50%。 升等難度提高 修法消息露出後,多數民眾的焦點都落在固定3%人員丙等的部分上,而忽略了取消「二甲一乙」才能升等的條目,也就是說未來公務人員要升等,必須連2年都取得丙等,再加上甲等人員的比例下修,所以未來若考試院版的考績法修正案通過了,公務人員可預期的在升等上難度將會增加許多,此部份也值得重視。
爭議條目待協調 基層發起草根遊說 考試院長關中和張哲琛積極協調,希望將此法案列為本會期優先法案,並多次向立委說明修法理念和方式,期待本會期能完成立法,不過此修正案爭議良多,立院法制委員會不停接到抱怨電話,也有基層人員發起草根遊說,向法制委員會的立委表達意見。 不少立委也認為公務員退場機制有其必要性,但是否定量規範,恐怕還有討論的空間。屆時勢必在立院引起另一波的話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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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錯,說的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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