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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99)年第2次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以下簡稱司法特考)各類科考試任用
需求,本院業於民國99年4月1日以秘台人二字第0990004862號函送銓敘部提列考試計畫,
並經銓敘部99年4月7日部管四字第0993189905號函轉考選部請辦該項考試在案。有關本(
99)年第2次司法特考各類科考試任用需求說明如下:(以下名額為司法院及所屬機關所
提任用需求名額,不含法務部及所屬機關所提名額)
三等考試:
1.司法官類科90人
2.觀護人類科3人
3.公證人類科3人
4.法院書記官類科3人
四、五等考試:
1.法院書記官類科50人
2.法警類科12人
3.執達員類科14人
4.錄事類科1人
5.庭務員類科1人
茲以考試及錄取名額等相關事宜,係屬考選部權責,爰本項考試實際需用名額,仍請
依考選部發布之訊息為準。
司法院人事處 敬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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