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日前發函給壽險公會,開放保險公司銷售的投資型保單,可比照證券商複委託規定,投資成分股全部是陸股的指數股票型基金(ETF),及在香港註冊、掛牌的大陸企業發行的債券。
根據壽險公會最新統計,今年第一季投資型保險初年度保費大幅增加124.9%,顯示投資型保險已漸擺脫金融海嘯與銀行結構型商品爭議的陰霾,買氣大幅提升。業者指出,金管會放寬投資標的,有助投資型保險商品銷售。
金管會3月2日發函放寬券商複委託投資範圍,包括開放投資紅籌股等,保險業者因而十分關心,金管會對投資型保單的投資標的是否跟著放寬。金管會日前特別發函壽險公會,表示有關投資型保單連結國外債券或境外ETF的交易範圍及限制,應受券商複委託相關規定規範。
換言之,複委託投資外國有價證券的範圍放寬後,投資型保單也可以比照適用。
金管會官員27日表示,根據「投資型保險專設帳簿保管機構及投資標的應注意事項」第7點、第8點,有關投資型保單投資國外有價證券,涉及大陸或港澳地區限制,主要是準用證券商受託買賣外國有價證券管理規則相關規定。
配合這次券商複委託規定放寬,官員指出,投資型保單連結國外債券及境外ETF的規範也同步鬆綁;國人未來可參與陸股相關商品的投資管道將更多,除了複委託交易、基金外,又多了投資型保單。
根據金管會3月2日放寬的複委託投資國外有價證券範圍,主要是開放增列紅籌股、全部以陸股為成分股的ETF,以及在香港註冊、掛牌的中資企業發行的債券等標的。
保險業者表示,目前投資型保單的投資方式主要有兩種,一種是保險公司以全權委託方式投資,可投資個股;另一種則是保戶指定投資,尚未開放投資個股。現在國內並沒有保險公司採取全權委託的操作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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