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行政院衛生署中央健康保險局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約僱助理(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099/05/04~099/05/12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公私立大學以上學校畢業並熟悉電腦文書處理作業。 2.於僱用期間內無兵役義務。 |
工作項目 | 1.臨櫃受理投保及保險費等相關業務。 2.保險憑證管理。 3.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公園路15-1號 |
聯絡方式 | 1.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及相關學歷證件影本,請於99年5月12日前(郵戳為憑)逕寄臺北市中正區許昌街17號9樓人事室黃小姐收(聯絡電話:02-23486655),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資料內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另信封請註明「應徵約僱職務代理人」。2.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恕不退件。3.薪資依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辨法相關規定,以薪點220標準支給,折合薪資25,872元。其他勞健保等均依相關規定辦理。4.工作期間:自到任之日起至99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錄取人員分配報到前1日止(預估為99年10月中旬)即無條件解僱。 |
行政院衛生署中央健康保險局 約僱人員(台北市)
linker 發表於: 2010-5-09 23:20 來源: ADJ網路控股集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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